劳 务 合 同 委托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受委托人:李妍梅 (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广元市利州区街官亭办事处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2014年-2017年9月的财务会计资料规范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搬运货物﹐可交由乙方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另行签订合同。若合同期满 ,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则双方合作条件仍按本合同执行,但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作。 第三条 乙方负责将甲方货物及时、安全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第四条:运输费用市内各商场不分远近,每车起价 元,增加一个点将增加费用 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月结30日。乙方于每月 日左右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请款对帐单给甲方,经甲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凭开具的正规发票到甲方处结帐。 第六条 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甲方应使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乙方确认包装合格,并进行装车监督。 第七条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劳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货物数量须经双方确认,并由双方现场共同签署搬运交接表,并以此作为交接货、结算、索赔等依据。 第八条 运输及装卸﹕甲方装货及卸货时﹐乙方应提供协助。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因甲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甲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货物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运输设备损坏的,或造成人身伤害,甲方应予以赔偿。 3、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将货物搬运至指定的地点。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货物错运的,乙方应无偿再次将货物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2、甲方委托搬运的货物在搬运期间发生货损、货差的,乙方应在货损、货差发生后三日内向甲方赔偿。 3、甲方委托乙方搬运的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侵犯甲方的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因乙方其他行为造成甲方人员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该商品或该同类商品在本地市场的零售价格予以计算赔偿。 第十一条 搬运期间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证据证明货物毁损﹑灭失是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除外﹕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第十二条 搬运期间为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之时起至甲乙双方共同对搬运到指定地点的货物验收完毕并签字确认之时止的全部时间。 第十三条 乙方应亲自处理搬运事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事宜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对第三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货物的验收:甲方或收货人在接收乙方交付货物同时,应对货物进行检验,货物外包装必须为甲方专用的封箱胶带且完好无损,方可签字验收。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甲方或收货人应当及时提出,并由乙方和甲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 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 1、甲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企业资料,以确保甲方系合法的经营单位; 2、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自有、合法房屋的所有权证的原件,并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9a669f7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