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序号 水泥品种及等级 合格证编号 生产厂家 进场进场复试报告数量 日期 编号 TJ2.3.2 报告主要使用部位日期 及有关说明 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提 示 1.工程所用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2.合格证为抄件时,抄件除注明合格证上所有指标外,还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 原件编号、抄件单位(盖章)、抄件人(签名)。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2.1条强制性条文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起强 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时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当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aa57cc9ec3a87c24028c4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