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照下列规定编号: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代码为A,编号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A+(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7位),如蒙建安A(2016)0000001; 2.项目负责人,代码为B, 编号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B+(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7位),如蒙建安B(2016)0000001; 3.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码为C1,编号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C1+(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7位),如蒙建安C1(2016)0000001; 4.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码为C2,编号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C2+(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7位),如蒙建安C2(2016)0000001; 5.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代码为C3,编号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建安+C3+(证书颁发年份全称)+证书颁发当年流水次序号(7位),如蒙建安C3(2016)000000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0bc648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