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调控的通知 【法规类别】认证认可综合规定 【失效依据】国家认监委公告2016年第29号——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12 【实施日期】2011.07.1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调控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 近年来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数量增加较快,我国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认证证书数量均已位居全球首位。就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而言存在着机构设立地分布严重不合理的情况,百分之八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集中在北京和上海,而北京、上海两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只占全国获证企业总数的百分之十三。此外,其余百分之二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也主要在东部地区。由于存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区域过度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无序的市场竞争,对质量管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ac52cb2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