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1、 如何进行检测鉴定? 〔1〕由组织鉴定单位指定对口的,向检测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下达〞委托书〞,〞委托书〞是检测机构受理检测鉴定的依据。〔2〕成果完成单位持〞委托书〞,并携带成果相关技术资料到指定的。必要时,成果完成单位应向检测机构介绍成果的具体情况,但不得干扰检测机构独立进行检测工作。〔3〕检测机构在接到〞委托书〞和被检测的成果后,一般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委托书〞的有效期为二个月。〔4〕检测机构须在检测报告上加盖〞成果鉴定检测专用章〞。〔5〕检测数据难以全面表述被鉴定成果性能、水平时,组织鉴定单位可会同检测机构聘请同行专家3-5人,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成果作出综合评价,形成书面评价意见。〔6〕检测机构将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一并送组织鉴定单位审查,组织鉴定单位将评价意见作为《鉴定证书》中鉴定意见。〔7〕组织鉴定单位颁发《鉴定证书》。〔8〕检测报告和评价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 2、如何进行会议鉴定? (1)会前准备 A、组织鉴定单位批复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拟定并发出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在鉴定会前十天将召开鉴定会的通知和技术资料以及起草的《鉴定证书》寄(或送)到应聘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 B、需要进行现场测试的,测试组专家必须在鉴定会召开前完成测试工作,并写出测试报告,测试报告需经测试组专家签字。 C、申请鉴定单位应在鉴定会前认真做好会务的准备工作。 D、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以及鉴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在鉴定会前应召开预备会,听取成果完成单位关于鉴定会准备情况的汇报,并商定会议的具体议程,必须安排充裕的时间保证专家进行讨论和评议。 B、鉴定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 (2)鉴定会过程 1 / 2 A、 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位的负责人宣布签定会开始,宣读组织鉴定单位对鉴定的批复文件,宣布鉴定委员会名单,报告出席鉴定会专家人数,宣布由鉴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技术鉴定。 B、在签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下,成果完成单位、专家测试组、用户单位等分别作技术报告、测试报合、应用报合。 C、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 D、专家质疑。专家根据已经审阅的鉴定材料和听取的技术报告、测试报合、用户报告、现场考察或观看演示等,提出质疑。成果单位必须据实答复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提供所需的原始技术资料。 E、专家评议。采取背靠背的形式,由鉴定委员会进行独立评议。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派一至二名代表列席会议,了解专家评议情况,但不得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发表评价意见。 评议内容包括:是否完成合同或方案任务书要求的指标;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核对起草的《鉴定证书》与提交鉴定会审查的技术资料是否相符。评议时,作出的总体性能、水平的评价要有可比的对象。 根据评议情况,由鉴定委员会指定的鉴定委员起草鉴定意见,不能由其他人代拟。不明确写上“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鉴定意见视为无效鉴定,组织鉴定单位或主持鉴定单住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 参加鉴定会的专家和列席会议的人员不得以任份理由将评议情况,特别是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对外泄露。 F、鉴定意见形成后,签定委员会在鉴定意见原稿和《鉴定证书》中“鉴定委员会委员签字表〞拦签字。不同意签定意见的委员有权拒绝签字。经专家签字的审稿鉴定意见原件由组织鉴定单位存档,复印件交成果完成单位填写《签定证书》用。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b4631d0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f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