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部门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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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涉农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1、育林基金 2、维简费 3、林业建设保护费



15%,按销价计征 10%,按销价计征 5/m3 木材2/ m3 竹材0.02/



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8]27号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发[1998]27号文 西[1994]56号、赣林计发[1994]18号文 省林业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赣林资[1994]24号、赣价费字[1994]103号、赣财综字[1994]96号文

赣州地区物价局、赣州地区财政局赣地价费字[1993]39号、赣地财综字[1993]27号文

4、森林植物检疫费

木材1.20/m3其它林副产品,按原木每

5、森林植物检疫办证费

1.20/立方米(吨) 10/本,收费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场圃工作

6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总站制定,市(县)种苗站代为收取 10/本,收费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场圃工作

7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总站制定,市(县)种苗站代为收取

林地1- 4/m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八条

8、森林植被恢复费

省政府赣府发[1996]30号文;原赣州地[1996]61号、地财预外字[1996]02号、赣地价费字[1996]49号文

国家一级、二级、省重点保护、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批准出售,分别按

9、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成交额的6%4%

5%4%收取;人工繁品,按成交额2%取。

分保护等级、分树龄、

10、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分器官收取(详见文

件) 11、林木采伐许可证





1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99]1707号;省财政厅、物价局赣财综字[1993]36号、赣价费字[1993]59号文

每份1.5

省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赣林资字[1995]382号、赣财综字[95]145号、赣价费字[95]106号文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96号文




收费项目

12、木材运输证工本费 13、木材检验费



1.5/ 1.5/ m3

(1) 木材2.60/m3 2)竹材0.09/ 3)林化产品销售收入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92]价费字196

江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赣林工[86]58号文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赣价行[1996]38号、赣财综字[1996]76号、赣林工发[1996]19号文;赣州市物价局、[2002]34号文

14、森工行业管理费

3%收取

4)木、竹制成品,半成品按林政规定折算成木竹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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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c0d7a87d2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