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厂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水质污染,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认真贯彻供水 站水质管理制度。 二、管水员必须经卫生部门每年的体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工作。凡患有传染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 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 一律不准直接从事供水、管水工作。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 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非 从业人员禁止随意进入水厂供水间。 四、各类贮水设备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做到定期放水清洗, 防止水质污染。 五、水处理设施、设备、管网投产前及修复后,要严格冲洗、消 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六、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做到通风良好,防腐蚀、 防潮,防止二次污染。备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物资。 七、水厂厂区(地面、墙壁等)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无杂草污物,每月需对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杜绝供水站房内乱推乱放, 水厂和生活区、养殖区不分。 八、水厂绿化的花草、树木等绿化美化植物,应定期修剪维护管理。 九、水厂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 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d8147c56629647d27284b73f242336c1eb9308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