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公民社会的内涵与构建 作者:邱海花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09期 【摘 要】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治理的失效,20世纪80年代,西方世界兴起善治的热潮。我国作为后发现代化国家,也在寻求善治。公民社会作为国家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则是善治的基础,它的发展对于我国的政治民主的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文章通过对公民社会的概念内涵的研究,分析了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现状,并找出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制约条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公民社会;内涵;发展困境;构建 公民社会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概念,在英文中是“civil society”。“公民社会”最开始出现在古代希腊,它指的是一个与自然社会相对立的人类社会,是人们的生活共同体。这里的“公民”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而是指在城邦中能够参加公民大会、审判机构等政治活动的拥有政治权利的人。古希腊先哲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把公民社会表述为“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古罗马政治学理论家西塞罗又将“公民社会”的内涵界定为“文明共同体”,在保留“政治社会”的含义的同时,更多带有“文明社会”的含义。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随着资产阶级市民阶层的兴起,公民社会的内涵发生了变化。这一时期黑格尔把“公民社会”理解为“市民社会”,他认为市民社会是从生产和交换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它属于原有的政治国家里新生的经济领域,与国家和政治社会相区分。马克思把公民社会主要理解为私人利益关系领域,包括每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这一时期公民社会的内涵以公民社会与政治社会相分离为特征。从20世纪20、30年代之后,以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葛兰西提出了“文化领导权”的问题,实现了公民社会的文化转向,把经济领域从公民社会的概念分离出去,公民社会的内涵转变为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相区分的社会(包括文化)领域。关于公民社会的概念,俞可平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系统、以及市场或企业系统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是官方政治领域和市场经济领域之外的民间公共领域。美国的思想家希尔斯认为公民社会就是社会成员相互之间的行为体现公民精神的社会。在这里,我认为公民社会就是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以公民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社会的第三领域。 公民社会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私人领域、社会组织、公共领域、社会运动。在“政治社会-经济社会-公民社会”的三分法中,私人领域是指私人的家庭生活和私人生活的空间,它是个人生活方式和道德选择的空间。它强调私密性,不希望受到政治生活和经济系统的侵入和打扰。社会组织既不是政府组织也不是盈利组织,而是公民为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公民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核心要素,以至于有一些学者把公民社会等同于公民社会组织,将公民社会组织的数量作为衡量公民社会成熟程度的标准。公民社会组织有以下4个显著特点: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愿性、相对独立性。公共领域特指以各种媒体、网络、俱乐部为核心的从事自由讨论、社会批判而形成公共意见、公共舆论的空间。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政治系统之间的一个领域,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自由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的、理性的、开放的和批判性的精神是公共领域不可或缺的。社会运动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工人运动,特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公共利益而展开的旨在维护和实现公民权益的集体性行动,例如,女权主义运动、生态主义运动、民权运动等。 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中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在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更多的人开始关注志愿者,公益慈善活动。徐永光先生就把2008年称作“中国公民社会元年”。2008年至今,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基础上,也面临着诸多困境。首先,公民社会的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体现在:一是公民社会组织数量增加。公民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构建的核心要素,数量的增加对于推进现代国家发展有重要意义。二是公民社会组织种类增多。除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几类群众组织之外,公民社会组织还有各种行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基金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学术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国有事业单位(质量管理认证机构、公正机构等)、社区组织(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福利中心等)、民办非企业组织(婚姻介绍所、职业介绍所)。这说明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取得了数量上的提高,但是,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在独立运作、自负盈亏、规范管理方面还有待质的提升。 所以,公民社会的发展依然任重而道远,它的发展还面临着诸多困境:一是公民社会组织的行政化和依附性明显。比如工会、妇联、民主党派等的公民社会组织,它是由党政机构直接创办并领导或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不能独立行事,对政府依赖性强,未起到对政府权力的制约监督作用。二是注册门槛过高,很多的公民社会组织被拒之门外,沦为草根组织,又得不到国家政策的优惠,就限制了公民社会的发展。三是经济发展不平衡。中国仍旧属于发展中国家,各区域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很大,有很多社会公民还处在温饱的层次,使他们无暇去把精力放在实现自身权利和价值上去,这也就限制了公民社会的发展。四是公民的权利和民主意识淡泊。中国的封建社会经历了漫长的时期,一些糟粕思想无法一时肃清,所以,公民受封建传统社会中的“权本位”、“官本位”的思想的影响,一方面使得公民为权是从、失去自我,另一方面,滋生权力崇拜,个别社会现象中都显现着“人治”而非“法治”。这些都影响着我国公民社会的构建。 公民社会的构建对于建设我国的民主政治和现代国家都具有重大意义。所以,我们需采取一定策略来推进公民社会的进程。第一,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政治法律环境。公民社会的构建离不开政府的推动作用,为了培育和塑造一个能监督和制约国家权力,具有自觉权利意识和自主能力的现代社会,国家必须自觉塑造出制衡自己的社会。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政府不再独揽大权于一身,放权于市场和社会,使公民社会组织承担起政府鞭长莫及的事务,这既减小了政府负担,又提高了办事效率。公民社会虽属社会范畴,但市场经济才是刺激它成长并走向成熟的基础性条件。所以,政府必须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改变产权模糊、责任不清的状况,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程序,通过多方面的改革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扫清障碍,为公民社会的发展注入动力。除此之外,政府需在税收方面给公民社会组织一定的优惠政策,营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空间。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在健全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构建一个生机勃勃、健康发展的公民社会。第二,积极培育公民社会组织,增强社会自治能力。公民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重要载体。构建公民社会必须逐步增强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公民社会组织的自治性。政府首先应在政策法律上为公民社会组织的独立发展给予支持,建立其自律机制,实现成员的自我管理,并确保其正规性、民间性、非盈利性、代表性和参与性等。第三,积极推进公民文化的建设。首先,公民要培养和形成强烈的主体意识。在高度发达的公民文化中,任何公民在社会关系或政治关系上都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主体,自主选择、自我负责,依靠自己的理性来支配自己行动,实现自身价值。其次,公民应具备良好的参与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公民对待政治参与时的政治冷漠是实现政治民主的一大障碍。所以,公民应具备参政意识,担负起社会主人翁的责任,为政治民主的实现和公民社会的构建尽一己之力。公民通过积极参政,去影响政府决策和公共生活,这一方面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促使政府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再次,培养公民的契约观念和诚信道德。契约观念和诚信道德是公民文化中“公民性”的基本内容。“人无信则不立”,诚信它表现为一种信守承诺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它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又是公民社会理性公民所必须的生存品质。最后,公民要具有较强的政治认同感。要维持一个国家正常的政治秩序,政府必须赢得公民对于政府权力的认同。在民主国家里,公民对国家和法律持有信任态度,它就能在公民个人和政治系统之间起缓冲作用,就可以减少社会冲突事件的发生。公民文化的培育,还需提高公民的个体文化素质,它不只是指公民的受教育水平,还包括公民及时获取政治法律信息、表达自己意见、参与社会生活、公众活动等的综合能力。 公民社会的构建对于我国迈入现代国家的行列和“中国梦”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在构建公民社会的道路上挑战和困境依然存在,但是,政府成功推行的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一系列改革必将会改善现状,为公民社会的构建准备好条件。 参考文献 [1] 俞可平.改善我国公民社会制度环境的若干思考[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6(01). [2] 高丙中.“公民社会”概念与中国现实[J].思想战线, 2012年第1期. 作者简介:邱海花(1989- ),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研究方向:政治社会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e89355a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0e76e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