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校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学校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校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傅静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成员为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校消防安全工作导小组职责。 1. 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省、地、市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总结,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 结合开学、学期结束、119消防日和课堂教学,经常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组建义务消防队。 定期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政治、学习业务,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在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保证组织健全。 4.在学校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5.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6.奖罚分明。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97536d92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c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