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管理制度 1、学校必需严格遵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行防火责任制。 2、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经常性的开展业务培训和消防演习,组织专职消防干部参与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防范救火能力。 3、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需经过防火训练和考核,必需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易燃易爆物质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防火重点部位要设禁火标志、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做到定岗位、定责任人、定措施。 4、新生入学,由学生工作部门组织,保卫部门主讲,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结合“119”消防日,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的介绍,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增加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5、各单位、各部门要由专人负责做好消防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和防火安全检查,消防设备设备和设施,仅用于抢险救灾之用,要布局合理,数量保证,不得作为他用;不许随便移位、挪动和损坏,违章视情节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保卫部门及时更换或补充、保证消防设备配备数量、种类及放置部位,符合规范要求、设备完好有用。保卫部门应负责全校公共部位的消防设备和设施的配备、维护、保养,并定期对全校公共部门、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进行检查。 6、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建立安全防火规定;新建、扩建和改造工作的设计、施工,必需执行《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7、对重点防火部门,每日进行巡查,并作好记录,巡查中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每月由负责消防安全的专职人员配合相关防火部位进行防火检查,重大节日、寒暑假前由保卫部门组织全校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预防措施的落实。 8、对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应专库(专室、专柜)储存,专人管理,严格采购、运输、储存、分发、使用和烧毁手续。 9、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能整改而不仔细整改的单位,先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接通知书后仍拖延不整改的发给《责任备忘录》,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做好防火工作,发现火警、火灾时,都要立刻报告,积极参与扑救工作。 11、对在消除工作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单位,学校给予奖励;对违反消防管理条例造成火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损失巨大的要进行刑事处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5af0552c181e53a580216fc700abb68a882ad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