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小学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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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县外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转学手续流程图

1、学生家长持唐山市小学、初中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到学籍所在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2、接收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3接收学校主管县区教育局盖章

4、学籍所在校主管县区教育局盖章

5每周一,由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表及户口本统一到县局办理转学手续

6、由乡镇教育办统一取回转学申请表






唐山市小学、初中转学、借读申请表

转学、借读第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生父母(监护人)签字:





现就读学校、班级、入学时间

原住址

家庭住址

现住址

申请转学、 借读原因



学籍所在学校审查意见 接收学校审批意见 校长签字: 校长签字:

日(盖章) 日(盖章) 接收县区教育局审批意见 转出县区教育局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领导签字:

日(盖章) 日(盖章) 说明:1、此申请表一式四份代替转学、借读联系函。

2、学生转学、借读的办理顺序依次为:学籍校—接收校—接收校主管县区教育局——学籍校主管县区教育局。

3、此表跨县区变动盖齐四个公章有效,每个单位各留一份。学生家长凭此表到原学籍学校开具转学证。

4、转学必须提供住宅产权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借读按省学籍管理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其他需提供的材料按省教育厅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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