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 http://3c.cnnb.com.cn “三思三创”网 2011年05月18日 14:52 【大 中 小】 【打印】 近日,市公安局在象山召开全市公安指挥情报工作会议暨全市公安机关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建设现场会。象山县委政法委、象山县公安局介绍了市局在该县试点运作的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的经验。象山县公安局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运行以来,已成功受理劳资纠纷110报警57起,共涉及人员121人,涉案金额122.6万元,调解成功率为100%,走出了一条有效预防化解劳资纠纷110报警处置的新路子,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试点工作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精心部署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将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建设列入全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综合性试点项目,并确定在象山试点后,象山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指挥中心、治安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建设工作专班,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同时,与市政府分解给象山县委、县政府“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的试点任务相结合,将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作为联合调解机制试点的一个支点纳入县委、县政府整体工作之中。象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工作,并于2010年12月26日以县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建立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及机制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强机制调研。随着象山针织业、建筑业、船舶制造业和海洋捕捞业等支柱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企业受其他综合因素的影响,劳动关系矛盾已成为该县诸多社会矛盾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拖欠工资、欠薪逃逸等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象山县局根据大量的走访调研,积极主动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认真履行公安机关职责,充分发挥诸多部门职能优势,顺利分流非警务活动,解放自身警力,确保劳资纠纷110报警机制的有效处置,创造性提出了“坚持一条主线,搞好两个结合,建立一套机制,依托两张网络”的基本工作思路,为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机制的顺利展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处置平台。为使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有效运作,象山县局积极主动、多方协调,借助县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司法援助资源,迅速建立了全县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中心,接受110指令以及公安机关先期处置后转送其他部门调解处理,变“分散办理”为“集中受理”,实现了110快速处置与其他其他调解的有机结合,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其次,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成立联动处置站,整合乡镇综治联合调解资源,按照就近处置的原则,处理日常工作联系、信息交流和各类纠纷工作。 二、机制有序运行。该项机制运行以来,在县劳动局、建设局、司法局、公安局、工会及各乡镇协同配合下,在较短时间内及时、妥善处置了多起劳资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为100%。一是处置程序规范。为妥善解决各类劳资纠纷,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事发状态,避免矛盾激化,该局在实施过程中,对各类报警处置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于向县110社会联动指挥中心报警的有关劳资纠纷事项,由该局指挥中心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下达处置指令,由各责任单位派员处置。二是部门配合紧密。县局指挥中心根据联处机制的程序规定以及所掌握的警情,先期进行分类分流。县劳动部门等相关联动协作单位,在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处置该类案件,第一时间对纠纷案件作出快速反应,速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案件处理的过程和结果及时反馈到工作网络上,便于指挥中心掌握处置情况和责任追究。三是预警预防快速。该局还注重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前期预防工作,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规定县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中心要定期研究分析本县劳动关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旦发现纠纷苗头,及时上下联动、互通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形成群体性事件。 三、积极拓展试点经验。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运行以来,调解成功率为100%。一是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该县民营经济发达,小企业和手工作坊众多,现代劳工制度执行尚不规范,一些劳资纠纷如果不能及时就地化解,一旦激化或聚合,容易酿成治安刑事案件,直接影响平安象山建设。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规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处置程序,既明确了纠纷发生后的处置工作,又注重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事前的预防,强调快速平息劳资冲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矛盾纠纷及时调解消化,防止不稳定因素恶化。二是改善民生,促进了经济发展。全县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中心、(站)的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作为自己工作的头等要务,本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综合代表劳资双方的利益,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各种劳资纠纷,公正、平等、合法地处理好劳动争议,缓和双方的矛盾,减少和化解双方冲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成劳资双方关系的和谐,最大限度地调动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劳资关系干预,使劳动关系由对抗走向缓和,进入一种有序的状态,使经济生产活动中各要素实现和谐互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是构建了服务型机关。象山县局积极参谋政府,最终将劳资纠纷110报警联动处置机制纳入到县委、县政府整体工作之中,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实施,让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进来,各司其责。通过明确镇乡(街道)、各联动单位在日常联动处置和应急联动处置中的职责、处置流程、处置要求,健全县、镇乡(街道)两级劳资纠纷联动处置网络,实现了现场快速处置;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实现各部门资源的优势互补,发挥了各部门联动处置的110快速反应优势。该项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的推广,是坚持公平正义,执法为民,有效构建服务型公安机关的最有力体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7b2c43b307e87101f69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