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精神的实践体现 作为一个师德规范,“爱岗敬业”的基本导向是教师尽职尽责,履行自己的道德义务,完成教育任务。具体来说,它主要要求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体现以下几方面的道德精神。 第一,教书育人,尽职尽责 教师的本职工作或基本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因此,教书育人也就成了“爱岗敬业”规定了的教师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能否自觉承负这一道德义务,完成育人大业,是衡量师德修养高上优劣的重要标准。 在“教书育人”这一基本职责当中,“教书”只有工具价值而无目的价值;或者说,教书只是一种手段,是育人的手段,而不是目的,育人是教书的目的之所在。因此,如果把“教书育人”作为一个师德规范或具体的师德要求来对待,追求的重心应放在“育人”上面。甚至可以这样说,教师的基本职责是为国家、为社会培养人才,是育人,教书只是实现这一目的、履行自身职责所不能不选的手段。据此而言,如果我们以“教书匠”自居,淡忘育人这一中心目标,就是本末倒置,就不可能切实履行教师义务。 教师既教书育人相对于单纯教书来说,意味着承负更多的社会义务。教师的爱岗敬业,实际上是对“教书育人”职责的肯定和认可,所以,要体现爱岗敬业,必须从教书育人的要求出发,注意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用优秀的文化成果教育学生,影响学生,保证他们全面、健康地发展。这是我们应该特别强调的。 第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教书育人一事,看似简单,实则繁难。要使一个自然人完成社会化,要把一个平常人造就成一个有用之材并使之学会创造幸福,享受幸福,需要经过复杂的过程。与此同时,除了教师的培养之外,影响人发展的还有诸多因素,它们可能与教育导向相一致,也可能和教育导向相悖逆。因此,教育过程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教师的担子非常艰巨。这就要求教师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着力雕塑学生的心灵,引导学生自我发展,勤奋努力,教诲不倦。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道德导向一方面要求教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培养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兢兢业业,勤奋好学;另一方面要求教师执着追求教育目的的全面实现,以高度的奉献精神对待自己的利益得失和工作苦累,以不知疲惫的精神状态直面繁重的教育任务。同时,“诲人不倦”还要求教师正确理解和对待学生在发展过程中的错误、缺点和反复,在培养和诲谕学生时表现出充分的耐心和坚强的毅力;正确理解和处理教育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和困难,百折不挠地肩负起培养“四有”新人的历史使命,而不是一遇挫折,遭受一点打击,碰到一点难题便自暴自弃,灰心沮丧,退避畏缩。 第三,认真工作,不敷衍塞责。 培养和造就人不像制造一种物质产品那样有严格的“工序”规定,教育是一种教师以全人格影响人的活动。因而,教师职业没有也不可能有严格清晰的职责划分,不能说谁是教书的,谁是育人的,谁是专职管理的。每一个教育者都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负责,为民族和国家的未来负责,故此,每一个教育者都应当认真对待学校的全部工作,认真对待每一个学生,认真对待每一个哪怕是“细枝末节”的活动,不塘塞推脱,不敷衍塞责,不马虎了事,团结集体,精诚合作,共同做好教育工作。 教坛无小事。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是通过大是大非问题的处理来体现,而往往是于“小事”上显风格,于细微处见精神。教师在具体细致、甚至琐碎繁杂的事务上的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可以更全面、更深刻地反映是否敬业,是否热爱本职工作。 第四,勤奋钻研,科学施教。 “爱岗敬业”的一个基本要求,或爱岗敬业精神的一个主要表现是教师勤奋钻研,科学施教。 教育活动有其客观规律,能否认识、理解和正确运用教育规律,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效率。一个爱岗敬业的教师,不会满足于仅仅依靠经验教育人,他会着力总结教育规律,发现真理,并按照教育规律的要求科学施教;无论是备课、上课,还是批改作业、管理班级,他都会将自己的教育行为置于科学认识的照察之下,在教育规律限定的范围内科学地规划、组织、实施,因材施教。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教师的敬业不单是对本职工作有一个积极的态度问题,而且包含着探索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追求最优教育效果的主体性要求。换句话说,教师的敬业作为一种道德选择,它体现着动机与效果统一的综合追求。 第五,淡泊名利,育人为乐。 由于教育工作清贫却又艰苦,从业者奉献多而获取少,所以在公私义利关系方面最能检验和体现教师的敬业精神。毫无疑问,那些不求闻达、不慕名利、不谋富贵、甘为人梯、乐教勤业的教师具有崇高而伟大的敬业精神;相反,那些一事当前“私”字当头、斤斤计较、只关心个人名利得失、不肯奉献只问索取的人,是没有资格谈论什么“敬业”精神的。 自古以来,人们就大力倡扬广大教师不忮不求、敬业勤业的精神,鄙视那些利欲熏心却混迹于教师队伍的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孔子之所以被后人颂为“万世师表”,虽颠沛流离、累累遑遑却教诲不辍,一生始终如一倾心执教的道义性追求是一个主要原因。相反,那些教坛上营蝇狗苟之徒,永远不会被载入史册。 应该强调的是,在现代社会中,“爱岗敬业”的师德规范不是要求为人师者“净尽人欲”,而是要人们通过辛勤的教育劳动谋取合理正当的利益满足。反而观之,教育是关乎他人幸福、民族和国家利益的大事业,在它面前,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当然是最重要的。所以,要求教师“淡泊名利”,以教育人才为乐,是合情合理的;而如果教师以追名逐利为乐趣,那么教育目的就无法实现,教育事业的发展就无从谈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0ba214b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