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著作选读作业-《《民主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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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新论》这本书读起来总体感觉是比较晦涩、难懂,在书中,萨托利用了大量的笔墨对一些术语进行概念分析和历史分析,并引用了大量的民主文献,整本书充斥着辩论色彩,用萨托利自己的话讲:这本书是对思想房间的清理。下面我从第五个问题:“代表制民主是否已经解决了民主的问题?”出发,简要介绍一下我读这本书的体会。 萨托利认为,建立国家层面的政治民主,代表制民主是唯一的选择。代表制既可有效应对直接民主的规模限制、弥合权力名义持有者与实际行使者之间的鸿沟、满足公众舆论的现实条件,又可限制权力、减少政治决策的成本和外部风险,有助于民主可行性的实现。但是,代表制民主只构成萨托利所追求的自由主义民主的必要条件,并不必然导致自由主义民主的实现。同时,代表制民主是国家层面的政治民主,其并不排斥社会层面的参与式民主。代表制民主构成现实政治世界中民主的主导形式,大多数民主国家都实行代表制形式的间接民主制度。 萨托利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主要缘于对两个问题的论证: 第一个问题:代表制与民主的可行性问题 在萨托利看来,民主理论必须走出过分现实主义和过分理想主义的双重误区,根据“民主是什么”的描述定义和“民主应是什么”的规范定义,对“民主能是什么”达成一致的认识。萨托利所要重建的民主理论是“民主的应用理论”,其注重民主的可行性问题。 他认为,代表制从两个方面解决了民主的可行性问题:代表制既落实和实现了民主理想,又管理和优化了民主理想;也就是说,代表制不仅有助于民主理想的实现,而且有助于民主理想更好地实现。 关于民主理想的实现:萨托利认为,“民主原则按其纯粹的和最充分的状态来说,要求一切权力归全体人民”,即“一切人都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也就是“自己治理自己”的自治形式"。但是,在萨托利看来,自治式的直接民主的理想并不可行,因为直接民主无法有效解决民主的规模问题。“直接民主的规模越大,其真实性就越小”,“如果直接民主涉及到广大的领土和整个民族,它就会变成一个无用的信条”。伴随规模的扩大会出现权力的名义持有者与实际行使者之间的分离,这就意味着追求由人民自己统治自己、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完全重合的自治式民主理想无法实现。此外,这种分离也会导致现代民主必须面对的政治的纵向结构问题,即“多数原则与少数统治究竟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问题。规模问题、权力名义持有者与实际行使者的分离、民主的纵向维度是实现民主理想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在萨托利看来,这些问题只能通过代表制的间接民主制度来解决。 关于民主理想的优化:萨托利认为,在民主制度之外,追求“一切权力归全体人民”的民主原则可以不断地被强化;但是,当民主制度建立起来之后,民主理想的不断强化“只会产生假人民之名行使的绝对权力。”因此,萨托利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民主原则需要随着民主的发展而优化为“一切权力不属于任何人”的原则。在萨托利看来,代表制有助于这一优化的实现。 在萨托利看来,代表制有助于民主理想的实现和优化,是能够使民主理想化作民主制度的关键机制。 第二个问题:代表制民主与自由主义民主问题 萨托利所说的自由主义民主是自由主义同民主的结合。在自由主义民主的结合体中,自由主义与民主是不平等的,自由主义更多地兼并了民主,自由主义民主奉行的是“自由是目的,民主是手段的原则”。自由主义民主制度的任务是“融合自由与平等”,但它是“以自由来求平等”,在自由主义的自由和民主主义的平等之间是一种程序性的先后关系,自由和自由主义在前,平等和民主主义在后。 萨托利认为,考虑到民主的可行性问题,自由主义民主只能采取代表制的间接民主制度,代表制民主是自由主义民主的必要条件。但是,在代表制民主同自由主义民主之间仍然存在差别,代表制民主并不必然就是自由主义民主。代表制虽然有着限制权力的效应,但是,其在选民和代表之间的纵向分权并无法形成对个人自由的完备保障。 就此而言,虽然代表制民主有着诸多优点,在萨托利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体系中,代表制民主只是一种区别于古代直接民主的间接民主形式,是民主的一种实现机制,而在萨托利看来,“无论我们谈论的是现代形式的民主还是古代形式的民主”,“只要自由主义民主死了,民主也就死了”。萨托利指出,“现代民主制度取决于有限多数原则、选举程序和代表权的转移”,在这三个重要素中,代表制处理了后两个因素,有助于民主可行性的实现,但是,“有限多数统治才是民主制度中唯一的民主可行性原则”。 最后,让我们回归到问题本身,“代表制民主是否已经解决了民主问题?” 总结萨托利的代表制民主观念,在他的民主理论体系中,代表制构成实现民主可行性的有利条件,构成其主流民主理论实现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在萨托利主张的自由主义民主理论下,代表制民主是一种制度机制,是达到目标的必要手段。 然而,萨托利对代表制民主的辩护并不是无条件的,代表制民主之所以可取,是因为直接民主不再可行,主张面对面参与的直接民主无法突破规模限制;即便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公决式的直接民主可以实现,萨托利认为其对公众舆论的理性假定也过于完美,注定走向灾难。在萨托利看来:“古代民主之所以能够作为民主而运行,因为它是无国家的,而我们的民主却不是、也不能是无国家的。”萨托利对代表制民主的辩护就适用于这种存在国家与社会纵向分化的现代国家。 反过来看,这也就意味着,代表制民主可以与参与民主实现一定程度的结合,政体层面的代表制民主可以同社会意义上的参与民主共存。但是,代表制民主并非完美无瑕,它既无法保障萨托利式自由主义民主的实现;同时,代表制与民主之间的结合也并不牢靠,“授权者可能失去权力,选举未必是自由的,代表也未必货真价实”;在代表制民主之下,如何维持被统治者和统治者之间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然而,尽管有着种种的不足,萨托利对代表制民主的辩护所要表明的是,如果想要建立一种国家层面的政治民主,代表制民主是唯一的选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2f076e856a561252d36f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