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一样 缴税为何不一样

时间:2022-04-19 10:41:1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工资一样 缴税为何不一样



一、基本情况

在广州市某企业打工的大学毕业生小王最近有点烦:几个月前,他和同班同学小张同时应聘在他们工作的这家企业,身份都是临时工,协议中的工资均为4000元,但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小张为3985地,他却只有3360元。小王想不通的是,大家都是同样的工资,为什么实际所得不一样?

小王说,一开始,他还以为是自己工作做得不如小张,公司在自己的工资里进行了一定的扣除,因此,开始两个月,他便没好意思到公司的财务部询问,怕别人说自己工作业绩差。从第三个月开始,小王感觉自己的业绩明显比小张好很多,他盘算自己当月的工资应该比小张高些,起码也应该持平。但是,第三个月小王的工资还是3360元,小张也还是3985元,只是公司给他们的奖金有些差别,他比小张要多几百元。小王这时觉得,自己的工资比小张少不是因为业绩,他怀疑公司没有按当初商定的协议办事,

小王很生气,便到公司财务部询问详情。谁知财务人员告诉小王,公司就是按当初的协议定的月工资4000元给他支付的,与小张是同一个工资档次,至于最后小王和小张实际到手的工资有差别,主要是因为他们俩跟公司签订了不一样的合同,导致在工资扣税时适用的税法不同。

二、分析与处理

财务人员解释说,小张跟单位签订的是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属于有固定雇佣关系的合同工,而小王只是跟单位进行了口头协议,属于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对小张,公司按照税法上“工资薪金所得”的相关规定扣缴个税,对小王,公司是按“劳务报酬”的相关规定来计算个人所得税,所以他们两人实际的税后所得会不一样。

对于不太了解税法的小王来说,他对这个解释还是有点想不明白,更让小王想不明白的是,公司财务人员还告诉他,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小王每月取得报酬后,还要给公司开具相应的发票,小王说:“我一不是个体户,二不是企业,没生产什么产品,也没做什么生意,我到哪里去开什么发票?”。

带着这两个疑问,小王决定到当地税务部门问个明白,在广州市某地税部门,一位税务干部接待了满腹疑虑的小王,听完小王的诉说,税务干部告诉他,打工形式不同,税收待遇就是有区别,公司的做法没有错,完全符合税法的规定。

据税务干部介绍,企业的临时人员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具有“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通常是指企业长期或季节性聘用的一些从事生产经营的临时人员;另一种属于“非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雇佣关系的临时人员可以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税,套用相应的税率进行扣缴;而非雇佣关系的临时工,则必须按照“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对来说,“劳务报酬”缴纳的税费比较多。


税务干部还告诉小王,公司让他扣供发票的要求也是有道理的,按照税法规定,“非雇佣关系”人员为企业临时提供劳务,在提供劳务后,必须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凭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作为原始凭证据以入账,然后给他支付劳务费。

小王听到这样的答复后很为自己当初的想法后悔,他说,当初公司要跟他签订正式合同时,他怕有合同的束缚,想换工作不方便,没想到却要为此多缴一些税。

据了解,像小王这样就业不签约的大学毕业生非常多,由此带来的扣税问题也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由于大学生就业竞争激烈,许多毕业生愿意降低门槛,不看工资高低,只看发展前景,有的大学生甚至草率将档案送往用人单位,却没有与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受到“区别待遇”后投诉无门,据悉,近两年来,广州市地税局的12366资询台也经常接到初入职场的电话,询问为何每月税前收入一样实际拿到手的却不同。

广州市地税局有关人士提醒一些正在和准备求职的大学生,在选定了工作单位后,在签不签劳动合同上要三思:当一名自由职业者确实是一个无牵无挂的选择,但同时要做好相对多缴税和跑税务局代开发票的准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4bdd2d76a20029bc642d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