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安管理学到治安学:概念体系的变化与学科范畴的确立——以库

时间:2022-12-27 20:29:1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作者:李小波

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出版物刊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页码:148-156 年卷期:2016 6

主题词:治安学;学科范式;概念体系;治安秩序;范畴体系



摘要:学科范式是学科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学科范式的构建需要概念体系和学科范畴的确立。概念体系反映学科的整体框架,是学科知识谱系的“关键词”群组,是学科存在的根基。治安学发展前后经历了两个时期:治安管理学时期和治安学时期,两个时期都形成了各自的概念体系。治安秩序是治安学的核心概念,治安学是研究治安秩序维护规律的科学,构建治安学的范畴体系要从治安秩序本身出发,通过研究治安秩序生成的机理,对治安秩序维护的主体、客体、维护过程和价值这几个方面进行归类,分别形成本体论范畴、主体论范畴、客体论范畴、运行论范畴和价值论范畴五个子范畴,这五个方面共同组成了治安学的范畴体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1847e852c3f5727a5e9856a561252d381eb202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