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治安管理是治安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治安管理的基本特征 (1)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 (2)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 (3)治安管理是公开的依法管理。 (4)治安管理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 (5)治安管理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以事实为依据、处罚和行为相适应原则; (三)处罚公开公正原则;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的特征: 1、性质是行政处罚。 2、适用主体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内容是依法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b5a8696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