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律师代理收费标准 民事案件:( 100万以上可协商下浮25%)代理外地案件双方协商加收费用。 标的额 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1500 -----2000元。 1万元----5万元以下 2000 -----3000元。 5万元以上--------10万元 X 5% 10万元以上-------50万元 X 4% + 1000元 。 50万元以上------100万元 X 3% + 5000元 。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 X 2% + 15000元 。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X 1% + 65000 元 。 5000万元 365000-----400000元 (或协商) 行政案件: 1, 不涉及财产按件收取标准为;3000----5000元/件 2, 涉及财产的按民事案件标准收费。 刑事案件:代理外地案件双方协商收费。 1、侦查阶段;代理申诉、取保候审、2000---3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3000元 3、审判程序一审阶段: 2000---5000元。 二审程序减半收取。 涉及财产或民事赔偿的,按民事案件标准加收代理费。 风险代理案件: 按财产总额的30%---50% 收取费用。(不包括诉讼费用、鉴定费及交通费等)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已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并收取费用的,本阶段减半收费。 经委托双方同意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律师代理服务费可在上述收费标准五倍的范围内协商收费。 代写起诉状:200元, 代写上诉状、申诉状:200---300元, 代写简单合同:200—500元。 为单位起草标准合同:双方协商收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3870a04a417866fb94a8e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