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学校学分制教学管理改的需要,规范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分制收费仅指学费部分,住宿费及代收款项按有关规定的标准按学年收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专科学校全日制专科学生。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条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和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学分计收。 第五条 学生修读本专业课程应缴纳学费,按照学生实际所选课程学分学费收取。学生选修、辅修其他专业的课程所缴纳学费,按所修读课程学分学费标准收取。 第六条 学生重修、辅修课程所收取的学费,不计算在所注册的专业应缴纳的学费总额中。 第七条 学生在自己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内,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其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的需重修,重修学费按完成原课程所需学分学费的50%收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fc1ce52f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