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反思

时间:2023-02-07 07:20: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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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反思

中国文论可以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从秦汉以来便已建立起完整文学艺术理论体系。自秦汉以来,中国传统文论始终关注言语和文学艺术表达的表层内容,虽然其研究范围多涉及到文学艺术的理论,但更多的是探索一种言语、文学艺术表达的表层内容。而在当代中国,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不仅僵化而且对当代社会的实际需求受到压抑,这让当代文论研究学者们不得不思考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 传统文论思维的不可持续性

作为一种思维形式,传统文论曾经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基础。但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传统文论思维已经显得没落,逐渐失去其中的合法性与普遍性。首先,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是狭隘的,注重文字表达的语义,忽视文本的关系与上下文,不及时地反映当代社会的发展。另外,传统文论的研究也偏重单一的观点,研究者经常不具备足够的客观性与实践性,片面地对文论发表评论,而不是及时地研究当代文论趋势。同时,传统文论也容易陷入分析概念的泥潭中,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理论,不充分地考虑他们所提出的观点的实际价值和意义。 传统文论的合法性反思

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对于当代文学的理解和研究已经显得不适应。鉴于此,当代文学研究者们要求应该重新思考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充分襄理当代社会的发展,思考文论发展未来能如何发挥重要作用。他们强调传统文论应遵循方法论,考虑多种视角,重视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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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建立新论的研究视域,推动新的文本研究方法更新发展。 此外,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文论的理论发展应以社会的发展为基础,以实践的视角为研究目标,把批判性的文论放到实践背景中考虑,而不是以陈述性的文章来论证。在这里,文论理论研究者们应当发挥批判力,关注文论背后涉及到的社会现实,在文论理论研究中体现出社会的发展脉络。 结论

中国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已经显得落后,受到很大的限制。自秦汉以来,中国传统文论已经在文学艺术表达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当代文论研究者们需要重新思考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提出有效的研究方法,实现新的文论理论发展,以期更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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