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工区建立成本分析制度,根据内部测算进行成本分析,建立详细的分工号、分工序的收入及支出台帐;工区长要组织成本管理组成员于次月10日前,召开上月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并形成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于次月15日前,向公司报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2、工区应从项目进场起开始严格控制成本,包括进场费,临时设施费等。 3、劳务队伍的管理是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劳务队伍的选择、资质认定、合同评审、合同签订等要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履行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办法。劳务合同必须在施工前签订书面合同。 4、对劳务队伍的结算数量,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合同,以现场实地检查、验收并经施工、质检、总工签认的数量分阶段结算,并要扣留不低于建设单位扣留比例的质保金。 5、对材料、油料、设备、配件等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招标采购和比质比价采购,控制源头成本,按计划采购、按定额发料。 6、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按照工区内部测算分解的各项指标进行控制。 7、工区所属项目队要对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分类记录,做到准确及时。并与每月25日为界进行成本核算,用实际成本与责任成本对比,分析成本控制的结果,分析节超原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成本。 8、工区要及时结算工区的总的管理费用和项目队的实际生产成本费用与责任成本进行对照比较并进行总结分析,哪些方面控制的较好,哪些方面控制的不理想,哪些责任成本的确定合理,哪些指标需调整,从而达到保持、改进和推广。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01e30f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