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坛新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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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坛新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此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教坛新星”评选推荐领导组,负责我校评选推荐工作,工作部门设在教导处,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 成员:

二、学校初评程序

1.学校11月初启动此项工作,1120日教师将材料报教导处,逾期视自动放弃。 2.教师应提供的材料(见附表)

3.学校领导组根据教师上报材料的情况进行初评,11月底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教研室。

4. 原则上至今没有获得任何教学荣誉且符合条件的教师均要提供材料报名参加,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向学校说明情况,否则今后各种教学业务活动学校将不予向上推荐。已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鼓励参加。

三、其它未尽事项按照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1fbac03b3567ec102d8a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