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与司法考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真题与解析

时间:2023-01-04 08:22:1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1(单选题)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C

【考点】非法人组织

【解析】《民法典》第973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合伙企业清偿企业的对外债务,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题中,甲企业系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其自身仅有财产20万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先用该20万元清偿。对于不足的30万元应由合伙人即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C项正确,当选。ABD项错误,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2(多选题)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设立过程中,黄逢等3人以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签署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1。此外,金耘为设立黄金黄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关于某科技园和某印刷厂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消灭

B.即便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某科技园就租赁债权,仍可向黄逢等3人主

C.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就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由黄逢等3人承担连带责任

D.黄金黄研究会成立后,某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究会主张,也可向金耘主张 【答案】BCD


【考点】设立中法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解析】ABC 项:根据《民法典》第75 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如法人黄金黄研究会未设立,则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租赁某科技园商铺之民事活动,其责任由设立人承担,相关债权债务并不当然消灭,故A项错误,B选项正确。

法人黄金黄研究会未设立,设立活动相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设立人承担,即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可向黄逢等三人主张,且该三人优先受偿。”故C项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75 条第2款的规定,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因此,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究会主张,也可向金耘主张。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D



3(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成立,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事业单位法人均从登记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B.社会团体法人均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C.捐助法人均从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D.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法人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答案】CD

【考点】法人的成立

【解析】《民法典》第88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据此可知,基于历史原因,事业单位法人的成立标准采“区分原则”,而非一律从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故A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典》第90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据此可知,基于历史原因,社会团体法人的成立标准采“区分原则”,而非一律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故B项错误,不当选。

《民法典》第92条规定,具备法人条件,为公益目的捐助财产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捐助法人资格。据此可知,捐助法人均从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故C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fc153a72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