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劳动法咨询】劳动合同之试用期1

时间:2023-08-12 20:54:07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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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点工可以要求不约定试用期吗?

【文档简介】钟点工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由于该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劳动关系确定,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对约定试用期做出禁止性规定。



【案情介绍】刘女士应聘到文缘报社当钟点工,负责报社的办公室保洁,每天早晨和晚上各工作2个小时,一周工作20小时。报社要求试用30天,工资按正式录用的80%算。女士有过在办公楼做保洁的经验,向报社提出,自己做惯了保洁员,有经验,报社可不可以不安排试用期,结果得到的回复是,报社由于工作环境特殊,对保洁员要求较高,必须经试用合格才行。刘女士不想丢了工作,但是毕竟赚钱不容易,就向别人咨询该怎么办?



【问题】报社要求试用期合法吗? 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报社要求约定试用期不合法。刘女士在报社做钟点工,每天工作4个小时,每周工作20个小时,这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依法应该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该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由于该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劳动关系确定,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对约定试用期做出禁止性规定。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该条款明确禁止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文缘报社以报社工作环境特殊,向刘女士提出试用期要求,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键词】钟点工 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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