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作比较和打比方的区别 作比较和打比方 作比较是将两种类型同样或不一样的事物、 现象加以比较来说明事物特点的说明方法。比如: ①太平洋所占的面积差不多等于其余三个大洋的总和, 比最小的北冰洋大十四倍。 ②大礼堂顶上藏着比北京新扩建的长安街路面还要宽的十二榀钢屋架。 例①将太平洋的面积和其余三大洋面积对比, 与北冰洋面积对比, 这是同类比较。例②将十二榀钢屋架与长安街的路面宽度对比,这是异类比较。 打比方是经过比喻的修辞方法来说明事物特点的一种方法。 如:石拱桥的桥洞成弧形,就象“虹”。 这两种方法都要采用人们熟习的事物来说明。但组成方式和作用不一样。 作比较组成的基础是比较点, 在同一个比较点上鉴识事物; 打比方组成的基础是相像点,经过相像来联系两事物。比较下边两例: a.蚕的小小身躯是一座特别巧妙的“加工厂”。 (打比方) b.其他动物都吃生的,只有人类才会烧熟了吃。 (作比较) a 句中被说明的对象与喻体这两种事物在功能上相像,进而组成比喻。 b 句 将“其他动物”和“人类”二者在“食品”上比较,组成比较说明。 一般来说,作比较与打比方在表述方式上有所不一样, 作用各异。作比较经常 经过表达或说明的方式将两事物进行比较, 在比较中鉴识, 把被说明对象的特点 显示出来;而打比方则是经过描绘的方式将被说明对象的特点形象地表现出来, 给人以形象的感觉,进而认识被说明对象的特点。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1797977a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