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电话交费担保合同 ______________ 集团 _ 电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担保人 ______ , 就被担保人 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乙方个人住宅电话(业务登记单受 理编号: _______ )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同 一、担保人自愿为甲方使用乙方固定电话所承担交费义务提供担保, 并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二、担保人应为乙方的固定电话机主,并无欠费记录的 _____ (地区) 居民。 三、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为: (一)甲方使用固定电话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与甲方因割接改号、换号、移机、增加服务功能,甲方自身更名 对本合同予以变更等事由,担保人仍然依照本合同履行担保责任。 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服 务并交纳全部费用后终止。 五、若甲方使用乙方的固定电话发生欠费, 乙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支付, 并将 欠费计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费用中。 若甲方和担保人均不履行交费义务的, 乙方 有权对担保人采取停机、撤机以及其他追缴措施。 六、在担保期间担保人不得擅自单方撤销担保; 担保人若撤销担保, 须与甲 方一同持本合同到乙方营业厅交清费用并办理撤机手续。 七、若担保人的固定电话发生机主变更或撤机等业务变更时, 甲方应重新提 供担保人,不能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八、若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固定电话发生欠费, 甲方应重新提供担保人, 不能 提供担保人的,乙方将对甲方按撤机处理。 九、担保人承诺在本合同下面所填写个人资料真实无误。 如资料有误, 乙方 有权对甲方的电话停机。 十、本合同为前述编号的业务登记单及甲乙双方签订 《固定电话后付费业务 服务协议》的从属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担保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 方、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由担保人填写: 担保人资料 姓名 固定电话 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 发证机关 _______ 发证日期 _______ 证件有效期 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 被担保人资料 姓名 固定电话 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 发证机关 _______ 发证日期 _______ 证件有效期 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 担保人(盖章或签字): ______ ________ 年 ___ 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94f5a5073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