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费用补贴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核算机制的需要,便于开展工作。满足工作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实行限额补贴,超支自行负担。 2 适用范围 2.1 享受住宅话费补贴的对象:公司领导、部门领导。 2.2 享受移动话费补贴的对象:公司领导、部门领导(负责人)、主管、助理、接待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 基本补贴 基本补贴是为每位人员核定的基本费用标准,为全额报销部分;浮动补贴是指超出基本补贴的部分,在其核定范围内按发生额的70%报销。 —— 浮动补贴 根据岗位和工作特性确定享受补贴的对象,并核定补贴标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对有关人员因公使用的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费用实行月度限额补贴,每季度以话费发票到财务部报销,月度话费可以在当年内结转使用,住宅话费与移动话费也可以结转使用。 4.2 费用 4.2.1 住宅话费 4.2.1.1 公司领导 —— 正职:300元/月 —— 副职: 200元/月 4.2.1.2 部门领导:100元/月 4.2.2 移动话费 4.2.2.1 公司领导 —— 正职:基本补贴600元/月;浮动补贴500元/月 —— 副职:基本补贴500元/月;浮动补贴400元/月 4.2.2.2 部门领导:基本补贴300元/月;浮动补贴300元/月 4.2.2.3 部门负责人、主管、助理:基本补贴200元/月;浮动补贴200元/月 4.2.2.4 接待秘书、物资采购员:基本补贴100元/月;浮动补贴100元/月 4.2.2.5 其他有关人员(管理人员等):基本补贴100元/月 4.2.2.6 其他司机:基本补贴100元/月(部门聘请的司机其费用在交通包干费中列支) 4.2.2.7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实报销有关公务话费。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287fa2a3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