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指标、标志与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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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标志与变量 统计学是关于数据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推断的科学;社会经济统计以社会经济现象数量方面作为研究对象,它通过统计特有的指标和指标体系,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规模、水平、结构、比例、速度等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以阐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表现;社会经济统计学则是研究指导统计实践活动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制定一套科学的统计指标,并用一套科学的方法搜集统计指标数值,以分析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反映现象的规律性,是统计的中心任务之一。这一任务的完成,必须以对统计指标理论进行深人的研究为前提,只有对统计指标理论进行透彻的研究,才有可能指导建立有科学根据的统计指标和指标体系,也才能提供统计调查、整理、分析和推断的方法。 在统计研究过程中,考察总体及总体单位与总体相联系的某个(某些)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数值分布情况,是搜集统计指标数据的基础性工作。用来描述总体单位特征的概念称为标志,标志有可变标志和和不可变标志;数量标志和品质标志之分,变量是指可变标志与所有的统计指标,标志值与指标值都是变量值,所以,统计指标、标志与变量关系十分密切。 一、对统计指标的认识 在实际工作或统计研究中,会经常使用统计指标的概念。对统计指标通常有两种理解和使用方法:一是概念性指标,用来反映总体现象总体数量状况的基本概念,例如年末全国人口总数、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年度总长率等。二是具体的统计指标,反映现象总体数量状况的概念和数值。例如,2001年我国年末总人口数为127,627万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13%等。 (一)统计指标的三大特点 (1)数量性。所有的统计指标都是可以用数值来表现的,这是统计指标最基本的特点。统计指标所反映的就是客观现象的数量特征,这种数量特征是统计指标存在的形式,没有数量特征的统计指标是不存在的。 (2)综合性。综合性是指统计指标既是同质总体大量个别单位的总计,又是大量个别单位标志差异的综合,是许多个体现象数量综合的结果。统计指标的形成都必须经过从个体到总体的过程,它是通过个别单位数量差异的抽象化来体现总体综合数量的特点的。 (3)具体性。统计指标的具体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统计指标不是抽象的概念和数字,而是一定的具体的社会经济现象的量的反映,是在质的基础上的量的集合。这一点使社会经济统计和数理统计、数学相区别。二是统计指标说明的是客观存在的、已经发生的事实,它反映了社会经济现象在具体地点、时间和条件下的数量变化。这点又和计划指标相区别。 (二)统计指标的分类 统计指标按照其反映的内容或其数值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和变异指标四种。 总量指标是反映现象总体规模的统计指标,通常以绝对数的形式来表现,因此又称为绝对数,例如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又可以分为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时期指标又称时期数,它反映的是现象在一段时期内的总量,如产品产量、能源生产总量、财政收入、商品零售额等。时期数通常可以累积,从而得到更长时期内的总量。时点指标又称时点数,它反映的是现象在某一时刻上的总量,如年末人口数,科技机构数,公司员工数,股票价格等。时点数通常不能累积,各时点数累计后没有实际意义。 相对指标又称相对数,是两个绝对数之比,如经济增长率、物价指数、全社会固定资产增长率等。相对数的表现形式通常为比例和比率两种。 平均指标又称平均数或均值,它反映的是现象在某一空间或时间上的平均数量状况,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利润等。 统计指标按其所反映总体现象的数量特性的性质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数量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规模水平和工作总量的统计指标,一般用绝对数表示。如职工人数、工业总产值、工资总额等。 质量指标:质量指标是反映总体相对水平或平均水平的统计指标,一般用相对数或平均数表示。如计划完成程度、平均工资等。 由于统计指标反映一定社会经济范畴的内容,因此,统计指标的确定,一方面必须和经济理论对范畴所作的一般概括相符合,要以经济理论为指导,设置科学的统计指标;另一方面,统计指标又必须是对社会经济范畴的进一步具体化,才能确切地反映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关系。如政治经济学对劳动生产率这个经济范畴作了一般的概括说明,即劳动生产率是表明单位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使用价值。但劳动生产率作为一个统计指标时,就必须明确规定其劳动时间是指工人的劳动时间,还是企业全体职工道德劳动时间,即确定是工人劳动生产率还是全员劳动生产率。 二、对变量的分析 在统计中把说明现象某种特征的概念称为变量,变量的具体表现为变量值,统计数据就是变量的具体表现,因为数据有不同的种类,变量也可以相应的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定类变量、定序变量、数值变量。 (1)定类变量。如果一个变量由定类数据来记录就称为定类变量。例如,性别就是一个定类变量,其变量值时表示男或女,经济类型也是一个定类变量,其变量值表示为集体经济、国有经济等。 (2)定序变量。如果一个变量由定序数据来记录就称为定序变量,例如受教育程度是一个定序变量,其变量值可以表现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 (3)数值变量。如果一个变量由数量数据来记录就称为数值变量,一般是通过测量活动数据,带有计量单位。例如,产品产量、产品数量、年龄、时间等等。而数值型变量根据其取值的不同分为离散变量和连续变量。离散变量可以取有限个值,而且其取值都以整位数断开,如人数、产品数量等;而连续变量可以取无穷多个值,取值连续不断,如身高、体重等。 按变量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变量分为确定性变量和随机变量。确定性变量是指影响变量值的变动有某种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致使该变量沿着一定的方向呈上升或下降变动,如国民生产总值、粮食总产量等,不同年份虽然会有波动、但长期趋势是上升的。随机变量是指变量值的大小没有一个确定的方向,带有偶然性,如某一时间内公共汽车站等车乘客人数,一段路中遇到的红灯个数等。 三、对标志的认识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名称,其具体表现为标志值。 标志按其具体表现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品质标志是表明现象质的特征,通常不能用数量表示,如学生的性别、民族等。数量标志是表明现象量的特征,一般用数量表示,如学生的年龄等。 标志按其变异情况可以分为不变标志和可变标志。不变标志即标志的具体表现都是相同的或一致的。不变标志是统计总体同质性的体现,一个统计总体至少存在一个不变标志。 可变标志即标志的具体表现不尽相同,如各个企业的职工人数、增加值等,可变标志是统计总体变异性的体现。 四、统计指标、标志与变量的关系 标志和指标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而指标是说明总体特征的;2.标志有不能用数值表示的品质标志与能用数值表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4fe7e862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