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编号:20110431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1年7月20日签订合同编号为20110750的《产品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钢铁路工业路路灯改造的特色性和差异性,订制的无极灯的专属性。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结算方式: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所定在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的50万元预付款更改为定金;在 前(含之前伍拾万元定金)预付合同总价款的80%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盟力无极灯。 (2)原结算方式的第二条:“在使用甲方的盟力无极灯后,经测试,节电率≥50%,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因无法测试取消。 (3)在甲方的盟力无极灯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15%,5%尾款作为质保金。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d26f0fba1aa8114431d9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