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命运由个人掌握辩题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作为正方一辩,在此我提出我方观点, 个人命运由个人掌握。 首先,请让我开宗明义,解释几个概念。 所谓个人,是指具有主观能动性,具有自由意志的个体。 命运,就是个人发展的趋势。 至于掌握,则是了解事物,进而充分发挥个人的自由意志,由个体自主的选择来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因此我方所说个人命运个人掌握,就是说个人本身能衡量外界因素和自身条件,通过自由意志做出选择,从而改变一生生活状况的发展变化。 我方将从以下几点进行论证: 一: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锻造者,人有主宰自己命运的本能。在漫长人生路上,我们一刻也离不开选择。生命的方式不外乎三个层次,从最基本的生存,再到生活,最后是实现自我价值。从个人角度来看,正是三种不同的人生观引导了人到达生命的这三个层次,既是从我要活,到我要活得好,再到我要活的有价值。而作为行为个体的人,拥有选择的自由意志,可以决定自己是否要努力,是否要放弃,选择追寻何种自我价值,选择走哪样的人生路。正如当下刚进入大学的校门,作为大一的学生的我们,可以选择自己度过怎样的一个大学生活,是醉心于学习还是沉迷于网络,是投身于社团活动还是蜗居在寝室,这完全是个人选择的结果。 二:个人只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社会不会为你的行为负责。自己做出的选择,无论成败,只有自己对这个后果负责。从大的方面来说,社会是为个人提供了人生的舞台,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舞台上如何演绎就靠我们自己去把握了。社会只会给你机遇,而是否把握机遇还得靠你自己。相同的困窘处境可以出现陈胜吴广之类的枭雄,也会出现很多碌碌无为的命运妥协者。 从小的方面来讲,我们的前途与命运与我们现今做出的选择有着分不开的联系。继续用我们自身的例子:翘一节课,挂一次科,或者参加一次活动,聆听一次讲座,这些看起来都是我们做的一些小小选择,但正是许许多多这些看似不起眼的选择的集合,决定了我们未来的人生路。而这些选择,没有一个是社会替你做的,能够做出选择付之行动并最终决定未来命运的,只有我们自己。 三:人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毛泽东指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内因即主观条件是人命运变化的根本原因,具有决定性,外因即社会环境是通过内因发挥作用的。 人是行为的主体,个人的自我认知和自我判断能力,使得个人能够根据自我各方面的情况,并在社会外因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社会因素使自己走向成功或者失败,从而掌握个人命运。 历经种种磨难与痛苦,霍金在全身只有眼皮能动的情况下成为科学巨人、贝多芬在双耳失聪的情形下成为音乐大师、还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f204c2f5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