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度 动物园辅助工用工管理参照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执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管 理制度。 (一) 动物园与劳务用工对象建立相对稳定的劳务合作 关系。选择的劳务派遣单位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证 照和资质。 (二) 使用辅助工,只限于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 性较强的岗位,比如一线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工作岗位难于 固定的辅助工种。一般情况下,不能聘任辅助工担任本动物 园中层管理及以上职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 优选用。非生产一线岗位不得使用辅助工。 (三) 各科室需要辅助工,应向人事科提交用工申请计 划,经公园领导批准后,由人事科负责招聘,双方签订劳动 合同,分配到各科室工作,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各科室做好辅助工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 辅助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 成工作任务。不服从管理者,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工资或辞退 (五) 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旷工,如遇急事, 需向班长请假。三天假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 内报科长批准;一周以上、 15 天内报主管领导批准;无故旷 工超过 15 天自动解除用工关系。 (六)爱惜生产工具,工具换发坚持交旧领新制度。人 为造成破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七)工作时间内严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做私活, 不允许让别人代替自己工作,不准陪同亲戚朋友逛公园。违 反规定,发现一次扣款 10 元。 (九)安全用水用电,人为造成浪费,一经查实,将处 以 10 元至 200 元罚款。 (十)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1. 工作不认真,服务不到位; 2. 无故脱岗或在外兼职者; 3. 参与赌博一经查实者; 4. 违反劳动纪律,搬弄是非、吵架、打架、斗殴者; 5. 不按操作规范要求工作,违规违纪被游客投诉并经查 实者; 6. 值班人员容留外来人员留宿者。 (十一)如有父母、孩子前来探望者,应当报告班长, 由科室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留宿。 (十二)加强对子女和家人的教育监护,如发现辅助工 家属在园内有破坏公有财产、危及自身或他人的行为,除照 价赔偿损坏物品外,还将对该辅助工处以罚款、除名。违法 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020b4c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60b3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