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绿化付款比例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第一种: 土方回填; 苗木栽植及养护; 广场、道路、硬化; 广 场、道路铺装; 景观小品制作安装; 小区亮化及照明 道路铺装; (1)按形象进度付款,每完成三个月的工程量后,施工单位按清单上报完成工程量,经监理确认,建设单位审核后一个月内付所审核量的60%;(2)道路、景观、亮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量清单审核后的80%;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后付至工程量清单审核后的70%;(3)道路、景观、亮化工程结算后付至95%;绿化工程结算后付至总造价的90%。(4)余款养护、保修期满后付清。 第二种: ① 承包方完成道路、景观、亮化工程完成后经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至该分项工程审核价的40%,绿化工程完成后经审核完毕后一个月内付至该分项工程审核价的30%, ② 道路、景观、亮化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至审核总价80%,绿化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核价70%, ③ 余款道路、景观、亮化工程20%,在一期工程竣工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绿化工程30%,自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满二年后结清余款(其中苗木部分按成活苗木数量进行结算,对达不到设计苗木数量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进行补植并保证成活,不符合规格要求的苗木,不予付款)。 第三种: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第四种:付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按进度付款,支付比例为当月已完工作量的70%。本工程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竣工验收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并经甲方确认资料齐全完备后,甲方开始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85%;余下15%为质保金,竣工满一年后树木成活,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两年保修期满,乙方完成合同维护内容后,甲方于15工作日内将余额5%质保金支付给乙方 第五种: 工程付款方式: 1、履约保函提交后、合同签订,支付工程合同价的10%预付款; 2、土方全部平整完成付至完成工程量的70%; 3、乔木全部进场并种植完成,付至完成工作量的70%; 4、灌木全部进场并种植完成,付至完成工作量的70%; 5、全部种植完成,竣工验收付至完成工作量的70%; 6、若有示范区,示范区施工完成,按完成工程量的70%付进度款; 7、付至合同金额的80%暂停支付工程款; 8、结算完成后14个工作日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质量、工期扣款等扣钱在结算时扣除); 9、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10%,在保修(养护)期结束后,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扣除中标单位责任扣款后一次结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1683c513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