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 • 【公布日期】2021.04.08 • 【字 号】2021年 第51号 • 【施行日期】2021.04.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美容业、化妆品管理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和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以下称《技术导则》),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实施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依据《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化妆品安全评估,提交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二、为规范指导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技术导则》提供了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报告的完整版和简化版示例。在2024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按照《技术导则》相关要求,提交简化版产品安全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 国家药监局 2021年4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28675280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