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科研开发管理流程 问题一:科研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缺失,科研人员考核没有实际执行 问题描述及影响分析: 根据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相关要求和指导意见,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的激励约束机制,设置科学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进行严格考核与评价。 目前,哈药总厂成立了考核委员会,由运营管理部作为牵头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财务管理部积极进行参与,制定部门考核办法。按照部门预算指标、部门指标完成能力和部门岗位职责等多方面的信息,制定明确的考核细则和考核权重比例,编制《年度经营综合指标分解考核方案》作为部门绩效考核依据。 在测试过程中,我们发现,在部门的考核设定上,2012年度的考核方案中没有对科研开发中心进行具体考核指标和权重的设定,只说明对科研开发中心“不直接进行考核,中层干部薪酬取管理部门平均值,员工奖金暂时维持原奖金水平”,在研发中心内部,员工奖金主要是参考去年同期的奖金水平进行发放。缺少对科研开发中心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 员工激励政策、制度以及员工绩效考核的缺失可能导致科研人员效率低下、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等风险,从而导致项目进度难以控制,项目研发工作滞后、失败的风险。 整改建议: 建议公司重视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管理工作,考核委员会应要求运行考核部按照合理的考核标准制定科研中心的考核标准、考核方案以及考核权重等相关的信息,各考核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对科研中心进行绩效考核。 人力资源部根据科研部门的考核结果,整合科研中心的相关意见和相关制度的管理要求,对科研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资。 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 问题二:缺少项目过程管理控制,项目进度、项目阶段成果管控缺失 问题描述及影响分析: 根据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相关要求和指导意见,企业应当加强对研究过程的管理,应积极跟踪检查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各阶段研究成果,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有效规避研究失败风险,确保研究过程高效、可控。 目前,哈药总厂科研开发中心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责部门,执行总厂《产品研发标准管理程序》,主要根据哈药集团的规划和哈药总厂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决定项目科研方向,经过相应的管理层审批确认后,开展科研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提供项目科研分析报告;在科研费用上,科研开发中心根据年度项目开展计划进行预算申请,科研项目根据批准的费用进行科研开发。 在测试过程中,我们发现科研中心目前在研的18个项目的项目过程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在项目开始阶段,未按照制度要求制定项目研发计划,未明确项目实施进度、未设定重要节点和明确阶段成果及验收评估标准。缺乏项目过程管理控制,项目进度、节点成果评估管控缺失可能导致项目进度难以控制、项目研发管理不善、项目研发失败的风险。 整改建议: 建议总厂科研开发中心按照制度要求,由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科室的管理负责人根据项目成本预算、项目技术指标和项目成果导向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预测和管理工作: 预测科研项目的阶段成果及阶段成果的主要技术指标; 编制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包括人员安排、设备使用和购置等相关的信息和内容; 全面核算项目的可计量成本,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进行费用使用安排和计划; 编制科研项目进度和节点控制的具体报告,经适当管理层审批后,按照计划全面开展科研项目。 项目推进计划制定、控制项目节点、预测项目阶段成果和成本预测及分析应以报告的形式呈现,并落实具体责任人,按照项目管理的模式对相关人员设定关键指标绩效考核、经济责任考核和满意度互评等多维度的考核体系,报告内容应作为考核的主要标准,因此得报告制定的过程中,还应考虑绩效考核部门是否应该有效的介入,共同制定项目阶段进度计划来保证考核落实和考核准确执行。 管理部门:药物研究院、科研开发中心、财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 问题三:科研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缺失,科研管理上未执行项目后评价 问题描述及影响分析: 根据五部委下发的《内控应用指引》相关内容和指导意见,企业应当建立研发活动评估制度,加强对立项与研究、开发与保护等过程的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研发管理经验,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不断改进和提升研发活动的管理水平。 目前,哈药总厂科研项目的验收过程需要经过科研项目组项目关键指标和性能的测评、省药物研究所质量复核、国家局立案项目质量和生产审核等多到工序,但在科研项目投产后,如何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工作没有明确细致的说明,科研项目在投产之后,技术指标、质量、生产、收益方面的综合分析和改进没有形成机制、系统的管理,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66a424e2bd960590c67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