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 称: 姓 名: 经济 类型: 性 别: 地 址: 年 龄: 法定代表人: 户口所在地: 联 系 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联系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本公司从事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 二、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致是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无”)。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工资待遇 (一)1.乙方(月)基本工资 。 2.按照所在单位指定的薪酬制度执行。 3.甲方支付给乙方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甲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五)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乙方在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政策执行。 (七)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纪律乙方在合同期应做到: (一)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四)爱护甲方的财产,保护甲方的商业机密。 (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文本或合同条例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A、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支付补偿费。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及以上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 一 页 共 三 页 5、乙方提交虚假入职资料的;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甲方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关系提前解除或无法全部履行,经市劳动行政部门确认需要剪裁人员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病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货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非因工伤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合同终止 2、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未为乙方办理有关保险,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乙方。 3、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性的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由甲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1、2、3项和第(五)款第2、3、4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对符合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条件的,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3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十、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组)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定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如因其侵害甲方的商业机密而且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已明确知晓并阅读了甲方的所有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并承诺愿意遵守。 其他事项: 《员工手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 第 二 页 共 三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66ce42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