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假日值班电话记录 一、来电记录 (一)来电记录的几种情况 1.上级机关来电 主管上级机关的来电,所涉事项都是与本单位业务密切相关的必须认真记录与处理。还有一种无直接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来电,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当遇到了突发事件,比如,某单位有人越级上访,无直接隶属关系的上级来电,让该单位处理相关事宜。这些都需要做好详细的来电记录。 2.下级机关来电 下级机关来电多是进行政策或业务咨询的,这要求我们要把本单位以及有关部门的各种文件烂熟于心,或者存储在电脑里(主要指那些不保密的文件),待下级机关来询问的时候,能够顺利地进行解答并做好记录。记录时一定要记住对方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二)来电记录中存在的问题 1.时间不清 一是时间写不全。如发生在2014年5月16日的事件,不能只写“14年5月16日”、“5.16”,或者写成“5月16日”。记录时间要尽可能精确,如发生在“5月16日下午3点47分52秒”,不能只写成“下午3点左右”。二是与真实时间不符。有的值班员一时忙乱,忘记了时间,就随便编个时间,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2.地点不清 3.人物不清 对相关人物的自然情况记录不清。有的值班员在记录时,在当事人的自然情况一栏只写了姓名,不写性别,不记身份证号;对参与此事的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记录不清楚;每个人在此事件中的地位记录不清楚,等等。 4.事件不清 一是事件的起因不清。因为什么发生了此次事件,记录时要把缘起的内容尽量搞清楚。。二是事件的经过不清。在这个环节上,要求记录时把有关内容记录全面。如打架,应该记录谁先动手,另外一人怎么办了,双方都是怎么做的等。有的值班员在记录的时候,却是只记录谁打谁了,而忘记了谁先动手的,这是处理事件的关键环节,必须记清楚。三是事件的结果不清。有些值班员这样记录的:“结婚很惨,已经交由警方处理。”这里的“很惨”,应该交代惨到什么程度。“交由警方处理”应该写明白交给谁处理的。 二、去电记录 (一)去电记录的几种情况 1.给上级领导去电 当接到请示件、急办件以及上级的来电时,必须向上级领导报告,给领导去电,交给领导处理;如果遇到突发事件,应按照预案处理程序进行汇报与处理。这些都需要详细地做好去电记录。 2.给有关部门去电 在值班时遇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比较工作和问题,不需要本单位处理,可给相关部门去电,转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具体的处理过程也需要做好记录。 (二)去电记录中存在的问题 1.时间不清 2.接受单位不清 去电单位的名称记录不清楚。单位名称要写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3.接受者不清 一是对接电话人的情况了解不细。有些值班员只写接电话人的姓,不写名字。有的张冠李戴,把姓章的“章”写成了“张”;还有的因为熟悉,竟然把对方的外号写上了。 4.新闻六要素不全 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 5.摘要不当 一是不精。就是啰嗦。去电记录把六要素都讲了就可以了。二是不细。比如对汇报一起踩踏事件的去电记录,只要把结果讲清楚了,过程简要概述就可以了。三是不准。值班员只有如实汇报的权利,没有下结论的资格。如某地发生交通事故,值班员在汇报的时候,擅自将其定性为“恶性事件”。结果遭到了领导的批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b9dbbab80d049649b6648d7c1c708a1284a0a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