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 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 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 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 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 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 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 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 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 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 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 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 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 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 第十四条 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6facbac77da26925c5b0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