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后勤科负责部分)明白纸 一、学校食堂经营方式。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食堂应全部实施自主经营,食堂仍在委托承包合同期内的要终止合同转为自营;其他学段学校食堂在合同期满后转为自营,确有委托经营需求的,应向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将委托经营合同(复印件)报教体局后勤科予以审核备案。委托经营学校食堂应依法依规严格准入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建立退出机制。 二、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所有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堂应严格执行大宗食材集中采购管理要求,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核对目录内大宗食材报账发票,相应食材采购应与后勤科公示供货区域、供货企业、供货品牌、供货价格材料相符,否则,应不予报账。 三、伙食质量监管。教体局后勤科、各设餐学校校长、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膳食委员会成员共同对学校食堂伙食质量和食品安全实施监管,确保各设餐学校食堂在食材品质购进把关、饭菜数量体量、加工过程、饭菜口味调配、饭菜内容调整、饭菜营养健康等方面精益求精。 四、伙食费收取、退费。一是伙食费收取。各学校要单独开设食堂账户(就近就便选择开户行,同一区域建议集中开设。食堂财务管理软件可要求银行提供并给予技术指导),开户完成后,由银行代为生成伙食费缴费二维码或小程序,便于家长、师生网上缴费并确保款项直接进入学校伙食费专户。原则应按月度收取伙食费,鉴于我县实际情况,各设餐学校可计算每学期实际供餐天数,乘以单日伙食费标准,得出伙食费收取金额;同时依照“权责发生制”,按月度进行伙食费收入确认,公示伙食费支出、结余情况。 二是退费。原则上各学校应仔细核算每学期实际供餐天数,据实收取就餐人员伙食费。学期末核定后,如缴纳伙食费人员实际就餐天数(次数)与实际按餐标缴纳的伙食费金额不对等(含上学时间改变或因不可抗力停学等原因),则应以“伙食费剩余”概念,将伙食费剩余差额由银行予以原路径退还(即退还至缴费人账户,注意备注清楚信息)。同时,各设餐学校应主动告知缴费人员或其监护人,如学期内遇有长期病事假,可依据请销假手续证明,申请伙食费退费(一般程序可为:当事人依据学校制作的样表提交申请→班主任或处室负责人签字确认→食堂财务人员签字确认→相关退费信息报银行→银行执行退费)。 如因上学时间改变或其他因素,造成实际就餐天数大于缴费金额天数,一般可由伙食费结余补足;差额确实过大的,可通知师生补缴伙食费。 以上不含刷卡、刷脸等即时缴费的学校食堂情形。 五、食堂成本核算及饭菜定价机制。学校食堂伙食费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cdabf5d93c69ec3d5bbfd0a79563c1ec5dad7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