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字的作用 1.代词。 (1)代人,人称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我”“他们”“她们”“它”“它们”。 例如:①具答之。 之:代指桃花源人。 ②又数刀毙之。 之:代指狼。 ③箬篷覆之。 之:代指船舱。 ④执策而临之。 之:代指千里马。 ⑤撤屏视之。 之:代指口技人。 ⑥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之:它,代指窗户。 (2)指示代词,相当于现代汉语“这”、“这样”“这……事”、“那”、“那样”等。 例如:①渔为甚异之。 之:代指桃花源的情景。 ②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 之:代指桃花源事。 2.作动词。 “到……去”或“往”、“到”。 例:①吾欲之南海,何如? ②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3.作助词。 (1)“之”作结构助词“的”。 例: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 ④菊之爱,陱后鲜有闻。 ⑤忘路之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原来的主谓句成为句子成分或复句的成分。不译。 例如:①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②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③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 ④大道之行也。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用在不及物动词、形容词或时间副词后起协调音节、舒缓语气作用。 例如:久之,目似暝,意暇甚。 (4)宾语前置标志。通常出现在疑问句中,疑问代词作宾语时,放在动词谓语前。 例如:孔子云:“何陋之有?” (5)定语后置标志。为了强调定语,常把定语放在中心语的后面。 例如:马之千里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0ad8fa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a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