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关于公布2015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的通知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新广出办发[2015]106号 【发布部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0.19 【实施日期】2015.10.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关于公布2015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5〕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自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于2015年8月17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和全国出版单位积极响 1 / 3 应,共报送参评出版物1108种,其中图书1007种,音像电子出版物101种。经专家论证,确定推荐100种优秀出版物,其中图书90种,音像电子出版物10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宣传推介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向广大老龄读者宣传推介这批优秀出版物,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介绍优秀出版物。 2.做好展示展销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要组织出版单位、发行单位做好重阳节期间这批优秀出版物的展示展销工作,各中心城市新华书店要设立专柜、专架展示优秀出版物,并向老龄读者提供优惠价格和优质服务。 3.做好阅读推广工作。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结合今年的全民阅读活动、“敬老月”活动以及其他部门组织的敬老助老活动,围绕这批优秀出版物,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要将这批优秀出版物纳入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目录,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4.做好总结表扬工作。此次推荐的优秀出版物,总局和全国老龄办将颁发证书,对出版单位予以表扬。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也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出版单位给予表扬或奖励,鼓励更多的出版单位参与到为老年人编辑出版优秀出版物工作中来。 5.做好老龄读物出版工作。各出版单位要认真学习借鉴这批优秀出版物的出版工作经验,加大老龄读物出版工作力度,进一步贴近老年人生活,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作出贡献。 附件:2015年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名单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部 2015年10月19日 2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262966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57d35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