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的定义 我曾认为暴力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行为,另一种就是力量。我这样区分的主要依据是看使用暴力的主体是个体还是集体。因为我觉得个体使用暴力与集体使用暴力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所体现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我对暴力进行了不同的理解。现在,经过我查阅了有关资料后,我发现,我对暴力的两种理解其实是可以统一的,可以用一个定义将这两种理解包含在内。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暴力的定义就是如此: “蓄意地运用躯体的力量或权力,对自身、他人、群体或社会进行威胁或伤害,造成或极有可能造成损伤、死亡、精神伤害、发育障碍或权益的剥夺。” 这个定义特指暴力行为本身,不考虑其后果。意外的事件如交通事故、火灾不包括在定义范围之内。在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到:在“运用躯体的力量”之外还加上“权力”一词,这就扩展了暴力行为的本质,延伸了其传统的观念,即暴力包括由能力产生的作用如威胁和恐吓。这样,我所认为的“暴力是一种力量”就融进了“暴力是一种行为”之中。事实上,任何行为或多或少都有它所蕴含的力量所在,只是影响的深度与范围不同而已。而且,我们可以因此想到,除了显而易见的暴力行为外,“运用权力”还包括了漠视和忽视的行为。 这个定义也包含了多种结果,包括精神伤害、发育障碍和权益的剥夺。这些是我以前所忽略的。现在,我明白到,暴力行为不仅导致损伤和死亡,还可能给个人、家庭、社会和卫生保健造成其他沉重的负担。其后果可能立即出现,可能晚一些出现,并可能在最初伤害之后数年内持续存在。如果这种后果仅仅指损伤和死亡,则会大大限制了人们关于暴力对个人群体和社会影响的全面理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fe5e0e7cd184254b3535e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