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有感 最初选择读这本书是被它的题目吸引,“25个司法大案”,想必会有很多案例。果然不出我所料,比起其他枯燥难懂的法律书籍来说,这本书用大量案例,呈现出美国的法律世界。 我甚至被这本书的前言里戈尔说的话说打动,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5比4一票之差做出不利于他的判决后,他说:“我虽然很难同意最高法院的决定,但是我接受它,我接受这一判决的最终权威,为了我们民族的团结和我们民主的力量,我拱手让步。”我没看这本书前很难想象一个美国人会如此的尊重法律,重视法律。因为我一向认为美国是一个非常自由的民族,美国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信仰。现在我发现我错了,美国人所表现出对宪法的尊重甚至超过了我们国家。 世界上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宪法,但有的国家也只是把宪法当成一纸空文,有多少国家能做到比美国人更能看重宪法,又有多少国家能真正做到是法治社会?在美国,不存在凌驾与美国宪法之上的存在,对于成功当选的总统,美国宪法甚至规定了他们的职权和职责,这就是美国之所以能做到法治社会的根本原因。 然而,最高法院至高无上的权利是从哪里来的呢?此书的第四章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给予了我解释。最高法院的权利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自己赋予自己的,大法官马歇尔通过此案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一锤定音的权威。 宪法出现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本书再次以令人深刻的话语告诉我们答案。宪法就是要管政府和掌权者的。因为手掌大权,所以法律首先要管的,不是平民老百姓,而是掌权者。如果执法者循规蹈矩,遵纪守法,那么被管理的人民自然会老实生活,也同样遵纪守法。但是,如果连政府都腐败无度,那老百姓还怎么生活呢?很多人心里自然不服,俗话说的好,为何允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美国人民对法院有一种近乎信仰的力量,他们把法官当成了他们的守护神。还记得罗斯福推行新政,尽管百姓们都很尊敬罗斯福,罗斯福当时也是如日中天之时,然而当法院多次驳回罗斯福新政的请求时,罗斯福总统愤怒的想要提出改组最高法院,但是这一计划遭到了广大群众和国会的反对。这说明了宪法的力量在美国群众心中已经扎下根了,他们是如此的信任与相信宪法。宪法对他们的影响是有多深啊!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法是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关系来规范人的社会生活,宪法赋予公民权利。我今后也要多学习关于法律的知识,增加自我法律修养。 作为一名中国人,通过这本书反映的美国人对美国宪法重视,再看看我们社会,大多数人都认为,法律是保护懂法和有钱有势的人的,小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我认为要改变这种思想,让百姓们了解法,懂法,才能做到真正的法治社会,我们中国才能向更好的未来发展。 俞志程 班级:2013151 学号:2013251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7b8c12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