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1年扶持民营企业及普惠性税收优惠如何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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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知晓内蒙古2019-2021年扶持民营企业及普惠性税收优惠如何叠加享受



2019年起,税收优惠一波又一波袭来,纳税人不断收到国家的减税降费红包,以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和本轮小微普惠性优惠政策为

典型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到九税二费。日常的工作中,小编发现,红包虽好,但好多小伙伴在这场优惠的红包雨中凌乱了,税种优惠范围如此之广,优惠力度如此之大,哪些可以叠加享受,优惠比例如何?适用主体又是谁?知否?知否?

下面,小编通过一图带你梳理2019年起实施的三年期九税二费税收优惠,拿走不谢。



【政策内容】

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

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

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12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6.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7.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

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小规模纳税人2019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8.2018年各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销售额均未超过10万元以及各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销售

额未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单位2019年暂不收取服务费,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917)发文前已经收取的,服务单位要予以退还。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2019年向服务单位缴纳服务费后的12个月或者4季度销售额均未超过免征增值税标准,可以向服务单位申请退还服务费。

企业所得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ac6266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71f2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