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汇总 贷款人: 借款人: 经手人 合同编号 机动车抵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因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整(¥),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抵押车辆基本情况 抵押车辆品牌: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数量台。车牌照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牌照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处分抵押机动车的费用以及甲方可能产生的代垫费用和其他所有与借款有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险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大写金额:整。借款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费用:月利率%。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另行承担(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财产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支付费用: 1、乙方按月支付利率为借款金额的__%。 2、乙方如需延长借款时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于每月日前支付下月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六条:借款给付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在办理机动车抵押手续后的日内,甲方将借款本金、及本合同(一份)一并交付乙方。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保证在与甲方签署本合同时,所抵押的机动车不存在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抵押、质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任何形式的所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双方责任 1、乙方必须将抵押车辆质押在甲方指定地点封存,并将车辆手续交甲方保管。 2、甲乙双方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验车、拍照(或录像),并由乙方当场签字确认。 3、抵押车辆在封存期间,甲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在抵押期内因车辆驶时间长或自然老化造成的损坏除外)。 4、抵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各种有效证件与资料。若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责任。 5、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时,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应在保险到期前____日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c35b46de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