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职称评定申报条件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4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5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5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5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二、专业分类: 2007年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统计师/卫生/医学等专业 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工程师专业分类:土木建筑、土建结构、土建监理、土木工程、岩石工程、岩土、土岩方、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园林、工民建、工民建安装、建筑、建筑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建筑监理、装修装饰、装饰、测量、工程测量、电力、电子、电子信息、电子系统、电气、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制冷与空调维护、暖通、暖通空调安装、腐蚀与防护、热能动力、机电、机电工程、机电一体化、光电子技术、化工、化工机械、机械、机械制造、机械设计制造、机械机电、汽车维修、设备安装、水利、水利水电、水电、水暖、水电安装、水电工程、给排水、锅炉、窑炉、路桥、路桥施工、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计算机技术、计算机及应用、市政、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预决算、概预算、结构、结构设计、通信、安全、造价、讲师、统计师等。 三、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称职务任职资格,直接参与高级、中级级职称评定。 (一) 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本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5、对本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创立了有价值的经验,并在省内同行业中推广的主要贡献者;担任中级职务期间,成绩显著,并获得省级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或者在地市以上报刊或会议上发表过两篇以上被同行专家认定为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或译著。 (二)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职务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国家科技进步、星火计划四等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计划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地(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优质产品或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技术论文三篇以上或专著。 3、直接主持中型项目或中型骨干企业的专业技术工作,且连续二年以上取得了明显效益者。 4、担任助理级期间,成绩显著且获地(市)级优秀企业家或先进专业技术工作者称号的。 (三)有些条件符合者可以免计算机职称考试以及职称英语考试。各地的要求不一样,请具体参考本地的条件。 四、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 1、在人事部门领取的上述9份表格。 2、有关证书: (1)提交计算机考试证书原件; (2)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外语成绩单原件; (4)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现有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按目录单要求整理、归类装订齐全,送人事局专技科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有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申报人资历、学历、业绩及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送评委会评审。 六、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要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通过公示,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整理、填写有关材料,报人事部门核准、发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edf3e4ba1c7aa00b42acb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