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 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 1.会员会费 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 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 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 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 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 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47337698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