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作者:樊华 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6期 摘要:该文章主要着重分析了中国当前形势下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状况和主要财务风险,并分别从融资、税收、投资、经营、财务管理五方面具体阐述了防范措施,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防范措施 2005年,山西平遥诞生了中国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山西日升隆小额贷款公司。随后小贷公司在全国迅猛发展起来,截至2017年6月全国共有8643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高达9608.2亿元,从业人员10.8万人。覆盖着全国绝大多数县(市)级行政区域,充当着中国最底层的金融零售商,服务于传统银行“最后一公里”覆盖不了的弱势群体。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在解决经济收入及支付能力相对较弱的个人或单位的融资问题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及时加以防范,很可能会阻碍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甚至给小贷公司带来灭顶之灾。 小贷公司的主要风险来自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外部风险主要有面临银行的诸多压力、融资渠道狭窄;法律地位不明确,缺乏政策支持等;内部风险主要有未建立健全风险分散机制、风险控制不完善、财务管理不到位等。这些因素都构成了小贷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对于这些风险我认为主要有以下防范措施。 一、拓寬融资渠道,有效防范融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非常狭窄,多数小贷公司不能满足银行贷款的硬性要求,而且能为小贷公司提供贷款的银行并不多。融资门槛及成本高、手续复杂、审核严格、放款周期长、贷款期限短等严重制约着小贷公司的发展。运营资本增加的压力也使得小额贷款公司难以拓展自身业务。因此小贷公司要逐渐拓宽自已的融资渠道,一些业绩良好、运作优质的小贷公司可以考虑挂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而普通小贷公司也可以运用信贷资产转让、发行公司私募债券等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扩大经营,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二、明确身份、把握政策、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以其“只贷不存”的特点,被普遍认为不属于金融机构,这就导致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按照国民经济分类,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金融业大类中的非货币银行服务——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财政部2015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依规定设立的小贷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其从事信贷业务,执行《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金融财务管理制度。但在税收政策执行方面,尤其是一些针对金融行业的专项税收政策的适用上,对小贷公司是否适用,一直众说纷纭,不是很明确。 比如非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如果小贷公司不属于金融企业则不需要就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但是税务局却要求小贷公司缴印花税,同时享受财税(2014)78号文“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规定。财税(2015)3号文“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允许税前扣除”;财税(2016)140号文“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77号文“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100万以内的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该文同时指出财税[2017]44号文第一条相应废止,但是没有提到专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布的48号文第一条相应废止!以上三个针对金融企业的优惠政策小贷公司是否也享有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复。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只有及时与主管局沟通、论证、找到政策依据后再享受优惠政策,也只有这样达成共识后才能规避相应的风险。如果人民银行或银监会能够明确小贷公司“金融机构”的身份,将使小贷公司的税收风险迎刃而解。 三、建立风险分散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天生姓“小”、以其规模和体量很难承担大额风险,所以永远不要去追求高大上,要坚守小额贷款的本源、本质和本业,在贷款业务选择上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放贷原则。将资本分散于不同地域、行业、市场、学历阶层和年龄段,这样可以保证借款人还款的独立性,避免由于某个区域,某个行业或某个群体出现波动而产生大面积逾期的可能性。不会出现系统性的逾期或坏账,最终降低投资风险。而且贷款越分散说明渗透度越高、受益面越广。这样才符合国家普惠金融的方向,全方位地为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提供贷款服务。 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就要求小贷公司要有合理的贷款结构和合适的资产组合。如东方邦信融通控股旗下的小贷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对贷款结构进行了调整,要求将信用保证类的经营贷压降至贷款规模的30%左右,信用贷款利率高,是公司的利润点。但同时要控制经营贷中高风险贷款的比例,要求高风险贷款不得高于经营贷的1/3。同时大力开展房抵贷,争取房抵贷存量占到总贷款规模的60%,其他类贷款占总规模的10%。房抵及其他类低风险贷款占公司总贷款规模的70%,可以有效控制贷款结构的损失风险、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同时维持公司正常的运行和发展。在此基础上有效降低单户贷款规模,目前邦信吉林小贷公司已经将平均贷款规模降低至40.12万元。东方邦信小贷公司的贷款配比方式即满足了贷款业务的发展需要、又可以将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 四、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防范经营风险 目前小贷公司普遍存在贷款发放不合规、风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就必须从贷前尽调和贷后管控两方面构建全方位的风险管控体系。 贷前尽调方面,由于放贷对象多为银行筛选后的客户,并非优质客户,必须要求借款人去人民银行打印征信报告,这样能够有效地甄别老赖借款、恶意骗贷等行为。同时经人行批准从事征信的机构,如“芝麻信用”、“鹏元征信”、“前海征信”等,可以取得更为广泛的电商消费数据、运营商通信数据、工商、税务、法院、学历学籍等众多方面的信用数据。因此可以做为人民银行数据源的有效补充,给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强有力的风控决策依据。同时注重实地调研,收集所有佐证资料。如果是抵押类贷款,要关注抵押物的产权关系,对真实性进行核实,必须取得他项权证才能放款。 贷后管控方面,应加强对客户的日常监测及风险预警。例如对小微企业客户,应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并根据所在行业的政策变化、发展趋势,对其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判断,避免违约情况的发生。调查贷款资金是否更改合同标明的用途,对其使用贷款的经济效益做出有效分析。对于风险较高的客户,应加大催款力度,确保公司能够按期收回本金。一般情况下对该类客户不再续贷,或在续贷时要求增加抵押物、增加保证人、调整发放方式、调高利率等。 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当前,多数小贷公司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如:借款人与还款人不一致、放款指定账户与借款人不一致,贷款专用账户与其他账户混用等问题比较普遍。电算化应用程度不够,有些小贷公司单纯凭借人工手段(纸质报告、excel表格)来管理贷款收放情况。无法对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的归纳汇总,当小贷公司的贷款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人工管理就会力不从心。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加强小贷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放款账户与借款人一致、借款人与还款人尽量一致,如果实在不一致要求在附言中必须指明其为借款人归还本金或利息。贷款账户与费用账户分开。要求小贷公司普遍提高电算化应用水平,如东方邦信微贷业务系统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能够将整个贷前、贷中、贷后各个环节的原始数据进行归纳整合。同时接口财务软件,统计系统,做到资源共享。并可以随时输出各种管理报表供管理层决策使用。 如能加强以上几个方面的管理,则可有效防范小贷公司的财务风险,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http://www.china-cmca.org/xhdt/xhxw/20170927/1129.html中贷协会长在中非数字普惠金融高峰论坛上的讲话稿[OL].2017(09) [2]吴莺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分析[J].中国商论,2015(24). [3]张婷婷.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研究[J].商,2015(02). [4]巴曙松.小贷公司的美丽与哀愁[J].金融经济,2015(2). [5]黄亮.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管理[J].时代金融,2012年第11期. (作者单位:东方邦信融通控股吉林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b63f70a2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