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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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1.《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2.《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 3.《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4.《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5.《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6.《乡镇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7.《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8.《乡镇纪委干部行为规范》 乡(镇)纪委工作制度 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采取上课或布置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 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 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 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 2.组织各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 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 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乡镇纪律监察委员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举行1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乡(镇)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七、乡(镇)纪委会议事,若某议案涉及到纪委某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该委员应主动回避。 八、乡(镇)纪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由纪委办公室传达、催办,并及时向纪委负责人报告执行情况。 九、乡(镇)纪委要经常调查研究,及时交换意见,不定期地向乡(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十、对重大议案的调查研究及解决情况及时向纪委委员反馈和通报。 十一、乡(镇)纪委会议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要追究党纪责任。 乡(镇)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一、及时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乡镇党委受理和县纪委交办件),查处各种违纪问题,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维护信访举报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预测排查、分析研究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动态,并上报乡党委和县纪委。 三、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的优势,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制定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辖区内的信访举报工作负总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信访网络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六、完成县纪委、乡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乡(镇)纪委案件检查工作制度 一、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对群众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违纪问题受理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先进行初核后,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并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三、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四、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二个月,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复杂疑难的经批准可延长。 五、案件立案后,在县纪委的指导下成立调查组,拟定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乡党委审批。 六、调查取证应严格按照《县纪委监察局办理党纪政纪案件工作规程》规定组织实施。 七、案件查结后,应及时向县纪委和乡党委汇报,调查组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签字,经过集体讨论,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八、经乡纪委书记审批后按规定顺序装订案卷材料移送审理。 九、对于查实违纪违法的党员根据上级纪委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处理。 十、实行严格的办案工作纪律,在办案中应严格按照天全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人员纪律》执行。 乡(镇)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主持纪委工作,分管行政监察工作,履行党内和行政监督两种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和规定。 二、协助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监督检查本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及行政法规。 三、负责主持召开乡(镇)纪委全委会,针对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倾向性或重大问题,在向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回访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六、组织对全乡(镇)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八、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作斗争,不断增强党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协助乡(镇)党委检查了解各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十、负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领导转办和交办的案件调查、反馈和通报,杜绝越级问题的发生。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专职纪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1、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的全面工作。 2、严格按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对牵头负责的工作,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4、研究不断提高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体措施。 5、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状况,向纪委书记汇报并提出不断促进或改进的措施意见。 6、重点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定期向纪委书记汇报,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和改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7、参与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及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执行情况,不定期参加基层站所、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就重要人事调整、大额资金使用、重要岗位人员任用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部署并参加基层站所负责人、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等重要事项。 9、提议并参与审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10、严格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办法,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各项制度;配合纪委书记做好辖区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11、严格按照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内容和时限,并督促落实乡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 12、按照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要求,组织对乡镇机关、部门作风和效能建设的督查。 13、接待和处理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 14、协助纪委书记加强乡镇纪委的自身建设,研究纪委委员、村级纪检员、村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15、完成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及纪委书记交办的重要事项。 乡(镇)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委和上级纪委文件,贯彻纪检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执行全委会决议和决定。 二、充分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参与讨论研究纪委各项工作计划、总结,对纪委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参与讨论决定纪委权限内的重大事项,并根据事实、情节,严肃认真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密切联系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群众反映的难点及热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党风党纪及党员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书记汇报,为领导决策和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四、经常与各支部的纪检委员沟通情况,研究做好纪检工作的方式、方法,并对其工作给予指导,促进纪检工作的开展。 五、在乡(镇)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忠于职守、求真务实、身正示范、遵章守纪,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七、 认真完成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乡(镇)纪委委员行为规范 一、纪委委员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身份,时刻维护自身形象。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言行举止要谦虚谨慎、文明得体。要模范地遵纪守法。要切实做到自重、自警、自律、自省和慎独、慎微、慎权、慎为。要光明磊落,坦荡公正。 二、纪委委员要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家庭要遵守所在社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要服从社会各部门、行业的正常管理。 三、纪委委员要争做文明公民。要注重团结友爱、邻里和睦。要积极争创“五好家庭”,做到孝敬父母,爱护子女,夫妻和睦。 四、纪委委员要崇尚廉洁、反对奢侈,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要洁身自好,移风易俗,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五、纪委委员要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业余生活方式。要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身体素质。要培养健康向上的志趣和爱好,要自觉抵制庸俗低级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 六、要加强学习业余时间要多读书、多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争当“忠诚履职的表率、严于律己的表率、提升能力的表率和勇创一流的表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fce5a47de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