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政府应承担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责任 作者:曲聪 刘嘉南 来源:《吉林农业》2016年第12期 摘要:新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农村老年人口数量相比于城市而言更为众多,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因此,政府为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应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 关键词: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财政责任 中图分类号: F84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23.088 现阶段我国逐步将经济发展的重心向农村经济倾斜,但是受限于多面的因素,农村经济的发展还远远落后于城市,广大农民的收入也与城市居民相差甚远。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的加快,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更为严重,如何解决我国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迫在眉睫。政府作为社会养老保险的发起者及统筹者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充足的资金及财政保障是发展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础,对此政府应承担更多的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责任。 1 政府加大对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投入 1.1 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GDP总量及财政增速稳定,但城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差距导致城乡养老保险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政府应转变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力度,平衡城乡养老保险的投入差距。实施并保护劳动力自由流动,为农民开拓更多的增收渠道,提高广大农民的年人均收入,以此来提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能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近年来的公告数据显示,年民生投入相比于经济建设支出和行政管理支出微不足道,所占比较小。这就需要国家加大对社保投入的规模,但是国家财政收入也是有限的,要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项目的支出规模,就需要适时调整我国财政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1]。 1.2 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 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不符合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际需求,限定了每人每月固定的基础标准额,这虽然与我国农村人口数量众多有关,但更多的是因为财政支持资金不足导致的。因此,我国财政应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情况酌情加大对新农保的资金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居民老年生活水平。政府可以将原有的固定标准制改为相对标准制,以上一年度的农民人均纯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0c98c76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a168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