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19 鱼我所欲也之巴公井开创作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超越生命的工具,所以我不苟且偷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越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遁藏.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如人们所喜爱的工具没有超越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成以用呢? 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假如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越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躲逃避灾祸的手段哪一种不成以用呢?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成得兼,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两者不能同时获得, 舍鱼而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放弃鱼而选熊掌.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二者不成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两者不能同时获得,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采纳某种手段就能活命,却有人不愿采纳.采纳某种手段就能逃难,却有人不愿采纳.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过路的 饥民 也 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他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愿接受.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问它是否符合礼义由此(可见人们)所喜爱的有超越生命的(那就是义),就接受,这高位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那就是不义).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不单贤人有这种赋性,人人都有,只不外贤人能够不丧失而已. 一箪食,一豆羮, 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 一碗饭,一碗汤,获得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就要死亡.如果没有礼貌的吆喝给他,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为宫室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为了住宅的华美, 妻妾的侍奉,我所认识的穷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畴前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美却接受;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畴前为了道义宁愿身也不接受,现在为了获得妻妾的侍奉却接受;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畴前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接受,现在为了让我所认识的穷苦的人感激我却接受了它. 是亦不成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意天良. 这种行为难道不成以停止吗?(如果不改变这种做法,仍然去追求优厚的俸禄) 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赋性.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时间: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b3323cb94cf7ec4afe04a1b0717fd5370cb228.html